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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蜈蚣(去头足,切断,同米炒,以米黑为度)、乳香(去油尽)、血竭(另研)、雄黄、象贝母、穿山甲(炒)、没药(去油尽)、辰砂(水飞净)各等分,麝香(拣去毛皮,干研)少许。
每服7分,小儿减半,和煎药同服;酒下亦可。
咽喉一切诸证,并无名肿毒,已溃未溃,均可使用。
上为细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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