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 登录

六经传尽后论解

回复0 | 查看8
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6 05:01:27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六经传尽后论解
书籍名称: 伤寒摘锦
书籍关联tid: 687187
大分类: 卷之下
书籍章节: 六经传尽后论解
经曰: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乾,已而退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缩,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此言大略也。伤寒有循经传者,有越经传者,有始终只在一经者,有始在阳经,即传阴经者,有在经即入腑者,入腑不复再传矣。信如经言,前六日以次而传,后六日以次而衰,则前后合併,阴阳混杂,脉证难辨,而治法莫知适从也。况太阳病未罢复传阳明者,谓之并病。阳经与阴经同病者,谓之两感。但闻三阳并病,未闻并于三阴者。病两感者,六日死,未闻延至十二日也。夫六经传变,太阳传阳明,太阳证罢也;阳明传少阳,阳明证罢也;阳去入阴,少阳之证亦罢也。传至太阴,只太阴一经病;传至少阴,只少阴一经病;传厥阴,只厥阴一经病。病至厥阴,其经已尽,邪之轻者,调理不乖者,六日之后,邪气渐衰,正气渐复,其病愈矣。若邪或甚,或医之咎,病且不间,将为再经,或在于阳,或在于阴,安可必其如前六日以次再传耶?经之所序,盖云以是经得病,亦以是经病终也。数其日者,自当发之日计之,皆得六日也,管见如斯,识者择之也。

按经中所序六经之证,专主乎足,未及手之六经,遂使有伤寒传足不传手之说。殊不知手之三阳接于足之三阳,足之三阴接于手之三阴,上下周流,脉络通贯。风寒之中,未有不俱受病者。不明乎此,故谓只传足经不传手经也。且如太阳病发热,小肠也;阳明病鼻乾,大肠也;少阳病耳聋,三焦也;太阴病嗌乾,肺也;少阴病舌乾、口燥,心也;厥阴病舌卷、烦渴,心包络也。以类求之,斯如伤寒之邪,手经亦有之矣。
注:本站内容由网友提供,仅供参考,看病请到正规医院

使用道具 举报

0条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高级模式

辽ICP备17019053号-8|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中医之家

GMT+8, 2026-1-14 22:17 , Processed in 0.108025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中医之家 - 只属于中医人的交流社区

返回顶部 bot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