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 登录

凡例

回复0 | 查看3
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5 21:19:17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凡例
书籍名称: 医寄伏阴论
书籍关联tid: 686158
大分类: 凡例
书籍章节: 凡例
治病必先正名,则立方有准,头头是道。如先痢后呕厥逆转筋之疾,原与先呕后痢腹痛转筋之霍乱病有间。而世概目为霍乱,浪投苦寒,次则针砭,死亡者不可胜纪。而矫其弊者,又或辛烈过甚,亦成危候。(汉)按每春夏霪雨之年,阴霾太过,夏秋之际,此症卒发。所行方道,如鬼传役。再四推求,皆阴邪伏藏孙络所致,故立伏阴之名,以示区别。

伏阴本阴病之属,仲景著《伤寒论》十卷。治传经阳病,著《杂病论》六卷,治暴发阴病。惜《杂病论》失传,而阴病多置弗论。喻嘉言始倡阴病论,于《伤寒》《金匮》中摘取条例,阐发阴病之旨,仍于伏阴一症,未尝道及,今故揭之。

《伤寒》《金匮》两书,所存之理中、四逆、白通、吴茱等症,皆《杂病论》散亡之馀。而错简者也,兹既揭伏阴之病源病状。应将《伤寒》《金匮》中之阴病,有与伏阴同派者,分别绎出。其霍乱载于《伤寒》例者,亦必绎出。俾得比类并观。

是书首揭总说,次载症辨,再分为原病、变症、死候、禁令、瘥后、比类、舌鉴七则。原病者,未坏之病也。变症者,失治之候也。死候者,难于复理也。禁令者,不可违犯也。瘥后者,须明调理也。比类者,藉以引触也。舌鉴者,察苔辨症也。

伏阴有触发旧疾而并病者,其状未能预定。尤须临诊审辨,不得墨守。

是书体例,仿仲景《伤寒论》文,取简要便于诵记。一切议论,分注条下,俾一见了然。惟比类之阴病霍乱两症,由《伤寒》《金匮》原文绎出,别以原文解二字。其注解皆取前贤精粹者而集之于注上,别集注二字,不加释一意,以滋赘文。

是书所用方剂,于方下注明某法,俾知法而后知用。如遵经方,则于方下书经字。用传方,则书传字。有因病制宜,别立方法者,则书「拟」字,并于方后解明立方之意。其方如经前贤所解者,解上并写集二字。自解者,写「方解」二字。

方中所定分量,合照时宜。惟比类一则所载方剂,悉依古制。其用方有主之有宜有与有可与四层。深入医门者,必知其意。

是书症目,略举病状,并附方法,以为展阅之便。

是书所揭脉症方法,皆(汉)入医以来,研古究今,久经历验所得。但医以活人为心,故不敢自秘。出问诸世,原非藉以买名,其或有管见未及之处,尚望诸方家,补其不逮,是所深幸。

是书编汇已久,对古楼课授生徒,向已标示名读,今仍其旧刻之。虽于四部古本,例有未合,然便初学,亦当揆表。
注:本站内容由网友提供,仅供参考,看病请到正规医院

使用道具 举报

0条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高级模式

辽ICP备17019053号-8|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中医之家

GMT+8, 2026-1-31 07:35 , Processed in 0.116226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中医之家 - 只属于中医人的交流社区

返回顶部 bot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