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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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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6 14:31:45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凡例
书籍名称: 要药分剂
书籍关联tid: 687973
大分类: 凡例
书籍章节: 凡例
要药者,寻常日用必需之药,所以别乎险僻之味也。古人云:良药治病,十全八九,毒药治病,治不一二。可见用药之当慎矣。兹编所录,止四百余品,稍涉险僻者,概屏去之。

是编照十剂分类。欲人晓然于药之各有其性,而宣、通、补、泻、轻、重、滑、涩、燥、湿,一览易知,不至引用错误也。

每药首明主治,见药之功用不一也。次详归经,见药与经各有所入,不相袭也。次列前人议论,见药之味性运用有至当也。次标禁忌,见药之于症宜详审也。次及炮制,见药之味性有偏,其相救相制,不可略也。

前人云,用药依《本经》所治,总无大错。故是编所录之药,凡有《本经》者,无不首列,至《名医别录》,所以补《本经》未备者,亦无不录。其历代诸贤,发明诸药功用,又足备《别录》之缺,悉皆采入。

上自《本经》,下至《纲目》《备要》等,所言治法,或不与是药相合,即删削之,或又彼此所言相同,则存前而删后。

引前人议论,必于是药功用,及与是药所治病,发挥精切,其旨画一者,方始录之,非徒征引繁博为也。

主治及前论俱直书前人之语,不敢改窜,以其语皆至当莫易也,随各注其名或字,不敢没人善也,或有前人识所未及,而鄙见偶及者,则用鳌按字附其说于后。

归某经下,必着为如何之品句,此数字或括是药全性,或专及是药最重之用,其故不一,当意会之。

仲淳《经疏》,为自来本草第一精细之书,其著简误,尤为审量极至,故是编禁忌一宗之。

编中有不列炮制者,或以是药无甚制法,或制法众共皆知,便不复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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