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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法阴阳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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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6 05:46:42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望法阴阳总纲
书籍名称: 望诊遵经
书籍关联tid: 687364
大分类: 上卷
书籍章节: 望法阴阳总纲
明堂察色,以脏腑部位为体,以气色诊法为用,故分观之,可以识其常,合参之,可以通其变,然究其常变,而原其始终,要不离乎阴阳之旨。盖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故以五色分言之,青属少阳,旺于春,赤属太阳,旺于夏,白属少阴,旺于秋,黑属太阴,旺于冬,黄属中央土,寄于四季,旺于长夏。以六部分言之,外者上者左者皆为阳,内者下者右者皆为阴。以十法分言之,浮清甚散泽为阳,沉浊微抟夭为阴,于是乎气色兼见,部位互考,则阴阳相错,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此阴阳之总纲也。顾阴阳之道,阳清阴浊,阳升阴降,阳热阴寒,阳动阴静,阳外阴内,阳上阴下,阳左阴右,阳道实,阴道虚,阳常有余,阴常不足,是以色见诸阳者易治,见诸阴者难疗,外感阴病见阳色者易治,阳病见阴色者难疗,内伤阳病见阴色者易治,阴病见阳色者难疗。凡此阴阳之理,既可合气色部位以相参,亦可合脏腑病症以相证者也。易传曰,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内经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阴阳变化,一以贯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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