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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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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6 03:02:55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死生
书籍名称: 伤寒之研究
书籍关联tid: 686908
大分类: 卷五
书籍章节: 死生
凡医之为职也,死生之所繫焉,药能活人,药能杀,故死生有命,亦不得谓之命,则是医之责也,是以作剂之法,必权其体之强壮羸弱,与其病之轻重缓急,与其药之大小多少者也,慎之至矣,夫人之至重者,莫死生若焉,死生皆命也,虽寿之期于百岁乎,七十之为稀,而札瘥短折之亦不少也,凡天下之人,其几亿万,何其以病毙者之最多,而其以寿终者之最少也,病乎百之九十九,而寿乎仅一而已,仅一之命,而九十九之非命耶,岂非非命之最多耶,莫论寿夭之与疾病,自经自屠,畏压溺,或为罪所刑,是皆非自然而然,则谓为非命耶,然其于死一也,若质之于圣人,则必谓之命,何则,上自王公,而下至众庶,各有其事,实命不同,死生皆命也,生于其所,而死于其事,有常有变,命之不可奈何也,故莫论寿夭之与疾病,自经自屠,畏压溺,或为罪所刑,虽其非自然而然乎,亦皆始于其常,而终于其变者也,圣人之所以谓为命也,虽然,医之为职,治人之病者也,治之不瘳,使人死其病也,则于其职,谓之何也,纵其人之命,于我乎不得不为非命矣,故其瘳之与否,不可不论焉,医之于术,得之则生,失之则死,死生之繫于医也,不可不慎焉,稽诸往昔,能辨死生,是为医之良,后世又谓为司命之职,亦似为不诬矣,夫先王之设医之职也,惟是恤人之疾苦,使其免于死,此先王之仁也,凡人之于疾苦,急则顿将死,缓则引年月,终亦将死,能祛其疾苦,使其免于死,惟医之术已,术之非无工拙,故其病已瘳之后,精气不继而死,或未及瘳,困闷而死,其于死一也,以其已瘳为命,以其未瘳为非命耶,此惟医之所知,而非先王之所问也,恤其疾苦,使其免于死,此先王之仁也,何暇论其已瘳之与未瘳乎,故其所视于医也,独在其死生,以独在其死生故,论其工拙,亦惟以此,制其禄秩,亦惟以此,为之黜陟,亦惟以此,此先王之所建,确乎不可易矣,死生之所以繫于医也,周礼曰,以五气五声五色,眡其死生,又曰,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又曰,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少曰死,老曰终,医师掌医之政令,故录其不瘳之状,以告于医师,医师以此论其工拙,以此制其禄秩,以此为之黜陟,以为后世之戒也,失四为下者,五之为半,或不治而自瘳,故十全至失四,禄秩之差,分为五等也,先王之设医之职也,恤人之疾苦,使其免于死,此先王之仁也,是以不录其已瘳之生,而录其不瘳之死,不啻为后治之戒,亦慎之至矣,以其所视于医之独在其死生也,若其术之于工拙,惟在于处方,处方之能惬其脉证,是之为得,不惬其脉证,是之为失,得之无失为工也,失而无得为拙也,脉证不可不明矣,处方不可不惬矣,明之以仲景氏之规则,惬之以仲景氏之规则,医之于务,惟在仲景氏之规则是审焉尔矣,夫药之为品也,古者概以为四等,有大毒,有常毒,有小毒,有无毒,草木虫石之外,五味五穀,亦伍之于方,以从其宜,固不可一为毒乎,周礼曰,以五味五穀五药养其病,此其不一于毒之故,不曰治而曰养,古之术为然,然今之为医者,或代疾以毒,更药以毒,以为能尽百病,以归死于命,谓死生之自在于彼,稽诸古昔,未尝有如此者也,又有疑乎周礼以为汉儒之伪撰也,纵令周礼可疑,距古不远,而古言尚存,且其流本出于先王之道也,非医之所可以议也,先王之道,御邦家之道也,医之道,治疾病之道也,邦家之大,疾病之小,固异其伦,固不可混同也,若疑乎其言之不契于己,则奚翅周礼也,医而议先王之道,非僭则妄矣,呜呼,人之至重者,莫死生若焉,当其有疾,与之于药,若不得其宜,不但其不瘳,甚则至于死,至此谓药之不杀人而可乎,自古有药杀,岂非药之杀人乎,今夫中药之毒,而烦乱困闷,谓之瞑眩,瞑眩之太甚,不得不至于死,故如巴豆甘遂附子之类,必因其强羸,有半钱一钱之分,此权其强壮羸弱,与病之轻重缓急,与药之大小多少者也,不尔,或过或不及,讵得谓之术乎,医之于术,得之则生,失之则死,死生之繫于医也,岂可不慎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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