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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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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6 02:09:47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鱼类
书籍名称: 三元参赞延寿书
书籍关联tid: 686767
大分类: 卷之三
书籍章节: 鱼类
[魚宛]鱼及?鱼,有疮者不可食。

鲤鱼,至阴之物也。其鳞三十六,阴极则阳复。所以《素问》曰:「鱼,热中。」王叔和曰:「热即生风,食之所以多发风热。」诸家所解皆不言。日华子云:「鲤鱼,凉」今不取,直取《素问》为正。万一风家使食鱼,则是贻祸无穷矣。

鲤鱼多发风热,修理当去脊上两筋及黑血。沙石溪中者,毒多在脑,勿食其头。山上水中有鲤,不可食。五月五日,勿食鲤。

天行病后不可食,再发痈疽。鲤鮓不可合小豆、藿食。食桂竟食鲤,成瘕。

鱼及子不可合猪肝食,鲫鱼亦然。

鳜鱼背上有十二蓍骨,每月一骨,毒杀人,宜尽去之。

苏州王顺食鳜骨,鲠几死。渔人张九取橄榄核末,流水调服而愈。人问其故,九曰:「父老传橄榄木作掉,鱼触便浮,知鱼畏此木也。」

白鱼,泥人心。疮疖人不可食,其发脓,灸疮不发。鱠食之,久食发病。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肉。二月庚寅日,勿食鱼,大恶。

鲫鱼,春不食,其头中有虫也。合猴、雉肉、猪肝食之,不宜。子合猪肉食不宜;和蒜少热;和姜、酱少冷;与麦门冬食,杀人;与芥菜同食,水肿。

青鱼及鮓,服木者忌之。合生葫、葵、蒜、麦酱食不宜;青鱼不可合小豆、藿食之。

黄鱼发气、发疮、动风,不可多食。合荞麦食,无音;黄颡鱼不可合荆芥食,令人吐血。犯者以地浆解。时鱼味美,稍发疳痼。

鲂鱼,患疳痢者禁之。

鲇鱼勿多食,赤目赤须者杀人。合鹿肉及无鳃者同。

鲻鱼久食,令人肥健。

鲟鱼味美而发诸药毒,鮓虽世人所重,不益人,丹石人不可食,令少气,发疮疥,动风气。小儿食之多成瘕及咳,大人久食卒心痛,合干笋食之瘫痪。

鯸鮧鱼腹中有子,最毒,不可食,令人下痢。

鮆鱼,多食发疥。

比目鱼,多食动气。

鲈鱼,多食令人发痃癖病,鮓尤良。肝不可食,中其毒,面皮剥落及疮肿。不可与乳酪同食。

鲫鱼,不可同砂糖食,令人成疳虫;不可合乌鸡肉同食,令人发疽。

石首鱼和蓴菜作羹,开胃益气,只不堪鲜食。

鳜鱼益气力,令人肥健,仙人隐常食之。

章鱼冷而不泄。

狗鱼暖而不补。

鲇鱼不可与牛肝合食,令人患风,多噎、涎。又不可与野猪肉同食,令人吐泻。

鯷鱼,即鮀鱼也,不可合鹿肉食之,令人筋甲缩。

河豚,又名胡夷鱼,味珍。《经》云:「无毒。」实有大毒,修治不如法,杀人。眼赤者害人,独行者不可食。

食河豚罢,不可啜菊头。肝有大毒,中之立死。中其毒者,橄榄、芦根汁解之。

鳜鱼,肝及子有毒,入口烂舌,入腹烂肠。

鮀鱼,即鼍也,老者多能变化为邪魅,又能吐气成雾。梁周兴嗣常食其肉,后患恶疮,切勿食之。

鳅鱼,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鯂鳝,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鳝鱼,时病起,食之复,过则成霍乱。四月食之,害神气,腹下黄为黄鳝。

又有曰鳝,稍粗,二者皆动风气。妊娠食之,胎生疾。凡头中无腮,皆有白点并杀人。

《茅亭客话》云:「鳝鳖不可杀,大者,有毒,杀人。」

京师一郎官喜食鳝,一日过度,吐利大作,几殆,信不可多食也。

鳝鱼肝生恶疮,勿以盐炙。食鳝,不可用桑柴煮之。

鳝是赤圂,形类圣蛇,宜放,不可杀食。

食鳝折人寿禄,作事无成。

乌贼鱼久食,主无子。

乌鱼,水厌焚修者,忌之。

鲎鱼,多食发嗽并疮癣。小者,谓之鬼鲎,害人。

鱼鮓中若有头发在内,误食杀人。

黄鱨鱼食后,食荆芥杀人。凡食一切鱼,皆忌荆芥。

一切鱼毒。鱼油点灯,烟盲人眼,诸禽兽油亦然。无鳞恶荆芥。无腮发癫。全腮发痈。鱼目有睫。目自开合。二目不同。鱼连鳞者。无鳞者。皆杀人。

腹下丹字鱼,煮不熟食,之成瘕。

石矾鱼,勿食肠卵,就成霍乱吐泻。

鱼无肠胆,食之三年,丈夫阴萎,女人绝产。

头有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杀人。

白目、白背黑点、赤鳞、目合,并不可食。有角食之发心惊;目赤者,作鱠成瘕,作鮓害人,共菜食,作蛔蛲虫。下痢者食鱼,加剧难治。

一切鱼尾不益人,多有勾骨著人咽。

鱼子共猪肝,食不化,成恶病。妊娠食乾鱼,令子多疾。鱼汁肉不可合鸬鷀肉食。鱼鱠、瓜,忌同食。

鳗鲡鱼,虽有毒而治劳。

昔陈通判女病劳将死,父母以船送之江中,飘泊孤洲,渔人见而怜之,与之鳗鲡羹,渐有生意,越月渔人送还陈府,女病已脱然矣。

治蚊虫,以鳗鲡鱼乾于室中烧之,蚊子即化为水矣。烧烟燻毡中蛀虫,置其骨于箱衣中,断白鱼蛀虫。

鳢鱼属北方癸化,不可杀,只宜放。能发疮,忌食。又能治脚气,风气,食之效。

南方溪涧中有鱼,生石上,号石班鱼,作鮓甚美,至春有毒,不可食,云与蜥蜴交也。

《真武启圣录》大忌食鳖,系四足状,如神龟,只宜放,不宜杀,食折人寿禄,作事不利。

鳖居水底,性甚冷海。有劳气、癥瘕人,不宜食。肉主聚,甲主散,凡制鳖当锉其甲,同煮熟,则去其甲食之,庶几性稍平。目大者、显足者、肉下有王字形者、三足者并能杀人。独目者、目白者害人。腹下有蛇纹者,是蛇,须看之。合鸡子、鸭、猪肉、兔肉、芥子、酱,食之损人。

妊娠食之,令子短项。六甲日忌食龟鳖及鳞甲,害人心神。薄荷煮鳖,曾杀人。合苋菜食,腹中生鳖。

巢氏云:「有主人共奴俱患鳖瘕,奴前死,剖腹得一白鳖仍活。有人乘白马来看,马尿落鳖上即缩头,寻以马尿灌之,化为水。其主曰吾病将瘥矣。即服之,果瘥。」

龟黑者,常啖蛇不中食,其甲不可入药。十一月勿食龟鳖,能发水病。

龟肉共猪肉食害人;合酒并菰、白米、果子同食,令人生寒热;不可瓜食之;不可合苋菜食之。

六甲日勿食龟,害人心神。

蟹未被霜者,甚有毒,云食水茛。人中之不即疗,多死。背上有星点者、脚不全者、独螯者、独目者、两目相向者、足斑目赤者、腹下有毛、腹中有骨并杀人。中其毒,速以冬瓜汁、紫苏汤或大黄汁灌之。

妊娠食之,令子横生。

蟹及动风,体有风疾、风气人,不可食之。

至八月蟹肠有真稻芒长寸许,向冬输与海神,未输芒未可食,十二月勿食,以养神气。

食蟹即食红柿及荆芥,动风,缘黄下有风虫,去之不妨,与灰酒同食吐血。

海边又有彭蜞拥出,似彭螖而大,似蟹而小,不可食。

蔡谟初渡江,不识而食之,几死。叹曰:读《尔雅》不熟,几为所误。

蛙,骨热食之,小便淋,甚苦。妊娠食之,令子寿夭。

蛙之小者,亦令多小便闭,脐下痠疼,有至死者,冷水擂车前草饮之。

牡砺火上炙令沸,去壳,食之最美,令人,细肌肤,美颜色。

虾,发风动气及疮癣、冷积之疾。无须者及腹中通黑煮而色白者,不可食。

鱠虾、生虾不可合杂肉,食之损人。

鮓内有者,大毒。以热饭盛密器中,作鮓毒人至死,虾鱠共猪肉食之,常恶心,多唾,损颜色、精气。

螺,大寒,疗热,醒酒,压丹石,不可常食。螺、蚌、菜共食之,心痛三日一发。蚌著甲之物,十二月勿食之。

蚌,冷,无毒。明目除烦,压丹石药毒。

蚶子,每食后以饭压之,不尔令人口乾。

蚶,益血色,利五脏,健脾,可火上暖之令沸,空腹中食十数个,以饭压之,大妙。

蛤蜊,服丹石人食之,腹中结痛。

淡菜多食,烦闷、目暗,微利即止。

蚬多食,发嗽并冷气、消肾。

马刀,京师谓之橦岸,发风痰,不可多食。

蛏与服丹石人相宜,天行病后不可食,切忌之。又云:主胸中烦闷,邪热相过,须在饭后食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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