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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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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6 02:09:45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飞禽
书籍名称: 三元参赞延寿书
书籍关联tid: 686767
大分类: 卷之三
书籍章节: 飞禽
鸡,黄者宜老人,乌者暖血,产妇宜之。具五色,食者必狂,六指。玄鸡白头家鸡及野禽生子有八字文及死不伸足,害人。乌鸡合鲤鱼食,生痈疽。丙午日食鸡肉,主丈夫烧死,目盲,女人血死,妄见。《千金方》载:四月勿食暴鸡肉,作疽液漏,男女虚劳乏气。八月食之伤神气。妊妇多食,子患诸虫。妊食鸡子,多令子失音。鸡子动风,动气,合鳖肉食害人;合犬肝、犬肉食泄利害人;合鱼汁内成心瘕;合獭肉及野鸡共家鸡肉合食之,成遁尸,尸鬼缠身,四肢百节疼痛。鸡子白合胡荽、葱、蒜食,滞气短气;合生葱、犬肉食,穀道流血,疹。食鸡鸭子眼翳。鸡过宿收不密,蜈蚣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为害非轻。

鸡并子不可合李子食之。老鸡能呼人姓名,杀之则止。鸡有四距重翼者,龙也,杀之震死。乌鸡最暖,可补血,妇人可食。阉鸡善啼,内毒。踏鸡子壳令人得白瘕风。半夜鸡啼则有忧事。鸡生子皆雄者必有喜事。

雉离,禽也。损多益少,久食瘦人,春夏多食有毒。九、十至十一月稍补,他月发痔及疮疥,八月忌之。益人神气,丙午日不可食,明主于火也。四月勿食,气逆。和胡桃、菌子同食,下血,有痼疾者不宜。和荞麦面食生肥虫。卵不与葱同食生寸白。

鹜,鸭也,六月勿食,益神气。黑鸭滑中,发冷痢脚气,人不可多食,有毒。妊娠多食,令子倒生。野鸭不可与胡桃、木耳同食。

《异苑》曰:章安有人元嘉中啖鸭肉成瘕,胸满面赤,不得饮食,医以秫菜食之,须臾吐一鸭雏,遂瘥。此因内生所致,又食过而然。

白鸭,补虚,目白者杀人。鸭卵多食发疾冷气。

老鸭善,嫩鸭毒。鸭子不可合蒜食之,又不可合李子、鳖肉食之。野鸭九月已后,即中食。全胜家者,虽寒不动气,又身上生热疮,多年不好者,但多食之即瘥。

白鹅,肉性冷,多食霍乱发痼疾。卵不可多食。苍鹅发疮脓。老鹅善,嫩鹅毒。鹅毛柔暖而性冷,选细毛夹以布帛,絮而为被,偏宜覆婴儿而辟惊痫也。

鹌鹑,四月已后,八月已前,不堪食。《本草》云:虾蟆化也。鹑,患痢人可煮食之,良。和生羹煮食泄痢,酥煎偏令下焦肥。与猪肝同食面生黑子。与菌同食发痔疾。

鹧鸪不可与笋同食,令人腹胀。此鸟天地之神,每月取一只飨,至尊,自死者忌之。

山鸡顿食发五痔,和荞麦食生疮,不与豉同食,杀人,卵不可与葱同食,生寸白,不可久久食,令人疫。鷩雉,一名山鸡,养之禳火灾,山鸡类也。

南唐相冯延已苦脑痛,久不减,太医吴延绍诰。庖人曰:「相公平日多食鹧鸪、山鸡。」吴曰:「得之矣。」投以甘草汤而愈。盖此禽多食乌头、半夏,有毒,以此解之。又类编通判杨立之官南方,多食鹧鸪,生喉痈,脓血日夕不止。泗水杨吉老令先啖生姜一片,愈。盖以制半夏毒也。唐崔魏公,以多食竹鸡暴亡,梁新命捩生姜汁,折齿灌之,复活。亦此意也。

鸳鸯肉常食之患大风。夫妇不相和,煮鸳鸯肉食之,即时和顺相爱也。

雀肉不与李同食。合酱食妊娠所忌。不可合杂生肝食之。雀粪和老姜末蜜丸服之,令人肥白。

鹁鸽,虽益人,病者食之多减药力。

雄鹊,妇人不可食,烧毛纳水中沉者是雄。

乌鸦,肉涩不中食。鸦瘦,病嗽骨蒸者,可和五味醃炙食之。鸦眼睛,研,注人目中,令人见神鬼。

燕肉,人不可食,入水必为蛟龙所害,食者损人神气。出千金博物志

雁肉勿食,损人神气。脂,可和豆黄末服,令人肥白。

孔雀毛入人眼即瞎。

诸般死鸟皆不可食。

杜鹃初鸣先闻者,主别离。学其声吐血。厕上闻者,不祥,作犬声应之,吉。

凡禽自死口不闭者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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