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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蜮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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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5 21:57:02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沙蜮第十二
书籍名称: 医略十三篇
书籍关联tid: 686269
大分类: 卷十二
书籍章节: 沙蜮第十二
《椿田医话》曰:射影丸,主治射工、沙虱、溪毒诸证。其病与伤寒、温疫、霍乱、瘴气相类,但手足逆冷者是,甚至手足麻木不仁,冷过肘膝。道光辛巳秋七月,沙毒流行,两足先麻木当时流俗名麻脚瘟,继之腹痛吐泻,肢冷脉伏,剧则大汗身冷,脉脱目陷,四肢瘛疭,须臾不救。因制此方,服之良愈,外以含沙散臭鼻取嚏。  

或曰:闺中妇女多罹此疾,何含沙射影之有?曰:射工沙虱,致毒于水草之间,灌田浇菜,浸润方土,潜通地脉,流入泉源,何所不可?且此气盛行之年,亦可凌空而至。南方更有蛇毒,其害尤甚。又方土沙气升腾,高于岑楼,因夏秋气候炎热,莫之能见,妇女坐受其气,非男子运行可比。且妇女阴体,易感阴毒,以故受病多于男子。  

今人感之,微者头疼身痛,形神拘倦,欲吐不吐,四肢闭逆,或腹痛欲泻。令人挤眉心、人中、承浆、颈项、胸前、背后,出见红斑如枣大,重则色紫,顷刻即愈,名曰挤沙,相沿成俗。即感受风寒,亦有挤沙而愈者,盖挤沙有发汗之意,在内为血,发外为汗,汗即血故也。  

香白芷一两 大贝母一两 生甘草五钱 大蒜头一两 青黛一两 明雄黄五钱 犀角五钱 山慈姑一两 苍耳子一两 厚朴一两 紫背萍一两 射干一两 白知母一两 枯机末五钱 朱砂五钱 紫菀茸一两 槟榔一两 雷丸一两 虎珀五钱 龙齿五钱 鬼箭羽一两 羚羊角五钱 草果仁五钱 麝香五钱  

为细末,水叠丸,每服三钱,开水下。  

含沙散,主治沙毒,吹入鼻中取嚏。  

生大黄六两 公丁香一两五钱 明天麻三两 牙皂角三两 丹砂四两 明雄黄四两 麻黄三两 冰片三钱 麝香三钱 苍术三两 蟾酥一两 香白芷三钱 草果仁一两五钱  

共为极细末,磁瓶收贮。  

《周礼》壶涿氏掌除水虫,以抱土之鼓驱之,以焚石投之。  

《诗》曰:为鬼为蜮,则不可得。蜮,虫名。《诗》注名含沙,《诗》疏名射影,又名水弩,《广雅》名短狐,《玄中记》名水狐,《博物志》名射工,《酉阳杂俎》名抱枪。其形似蛣蜣,头有一角,长寸余,角上有四歧,黑甲,下有翅,能飞,足角如弩,以气为矢,因水势含沙射人影成病。沙证之因,盖由此也。《五行传》曰:南方淫惑之气所生,故谓之蜮。  

《玄中记》曰:水狐虫长三四寸,其色黑,广寸许,背上有甲,厚三分,其口有角,向前如弩,以气射人,去二三步即中人,十死六七也。又曰:视其形虫也,见其气鬼也。  

《博物志》曰:射工,江南山溪水中甲虫也,长一二寸,口有弩形,以气射人影,令人发疮,不治杀人。  

《南中志》曰:永昌郡有禁水,惟十一二月可渡,余月则杀人,其气有恶物作声,不见其形,中人则青烂,名曰鬼弹。  

《文选》鲍明远诗曰:含沙射流影,吹蛊病行晖。  

郭义恭《广志》曰:沙虱在水中,色赤,大不过虮,入人皮中,杀人。  

《录异记》曰:潭、袁、处、吉等州有沙虫,即毒蛇鳞甲中虫。蛇被苦毒,入急水中碾出。人中其毒,三日即死。  

《九峰医案》曰:客忤沙氛,挥霍撩乱,吐泻交作,三焦俱伤,身冷脉伏,柔汗不收,目赤如鸠,溲红如血,浑如中毒,危在须臾。勉拟元戎法,尽其心力。  

人参二钱 冬白术三钱 炙甘草五分 炮姜灰五分 煅石膏一两 红蓼花梗一两  

地浆水煎。  

沙氛袭络,遍身苛痹,肢尖逆冷,胸喉气不展舒,六脉细涩无力,正气六和加减。  

藿香梗二钱 老苏梗一钱 荆芥穗一钱 云茯苓三钱 炙甘草五分制半夏钱半 福橘皮一钱 宣木瓜一钱 川厚朴八分 大腹皮一钱  

烦闷欲吐,颠痛,肢尖冷,脉细涩,沙候也。  

法制半夏四钱 芦根二两  

甘澜水煎。  

蒋宝素曰:沙毒者,本书创立,《内经》所无,见于《诗》《礼》,方书所略,近代多有,乃南方沙土水湿溪涧虫蛇沙虱毒气中人为患,类乎中毒之证也。  

《周礼》有掌除水虫之氏。《诗》云:为虫为蜮,则不可得。蜮乃含沙射影水狐等之总名,能致人病。蜮,惑也,故《金匮要略》本之于《诗》,有狐惑之证,以虫毒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博物志》言射工以气射人影,令人发疮,不治杀人,亦本于《诗》义。《南中志》永昌郡有禁水,人不可渡,有物作声,不见其形,中人即死。此从射工而广之,则水亦能病人,不待含沙射影。鲍明远诗曰:含沙射流影,吹蛊病行晖。又从而广之,则其气亦可凌空而至。葛洪《肘后方》溪毒中人,一名中水,一名中溪,一名水病,似射工而无物,与《南中志》禁水同。又曰:江南射工毒虫,在山间水中,人行或浴,则此虫含沙射人形影为病。此承《诗》与《金匮》《博物志》而言。又葛洪《抱朴子》云:山水间多沙虱,甚细,略不可见,人入水中及阴行草中,此虫多着人,钻入皮里,令人皮如芒刺,三日后寒热发疮,虫渐入骨,则杀人。又以类推而有沙虱之证。巢元方采诸家之说,有含沙、沙虱、水毒、溪温诸证甚详。《丹溪心法附余》因腹痛有绞肠沙证,用樟木、矾、盐等汤探吐,并刺委中出血,论治精详。李时珍《本草纲目》有挑沙、刮沙之说,其法益备。张景岳用磁碗边蘸滚水、香油,刮背心,从上之下,尤为该简。《医案》从客忤霍乱中寻出沙证,证无逃隐;《医话》制含沙散射影丸,治无遗义。  

略曰:沙证,盖本含沙射影、沙虱着人之义。然不近含沙、沙虱而染沙证者,则有禁水、吹蛊、溪毒之属,即含沙、沙虱之类随方土变更,其气上腾,与六淫相等,不必泥射影而着人。往古所略,近代详焉。至《医话》含沙散射影丸,诚对证之良方,无出其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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