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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宜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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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5 21:19:51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用药宜忌论
书籍名称: 血证论
书籍关联tid: 686167
大分类: 卷一·总论
书籍章节: 用药宜忌论
汗吐攻和为治杂病四大法,而失血之证,则有宜不宜。伤寒过汗伤津液,吐血既伤阴血又伤水津,则水血两伤,苶然枯骨矣,故仲景于衄家严戒发汗。衄忌发汗,吐咯可知矣。夫脉潜气伏,斯血不升,发汗则气发泄。吐血之人,气最难敛,发泄不已,血随气溢而不可遏抑。故虽有表证,止宜和散,不得径用麻桂羌独。果系因外感失血者,乃可从外表散,然亦须敛散两施,毋令过汗亡阴。盖必知血家忌汗,然后可商取汗之法。

至于吐法,尤为严禁。失血之人,气既上逆,若见有痰漩而复吐之,是助其逆势,必气上不止矣。治病之法,上者抑之,必使气不上奔,斯血不上溢。降其肺气,顺其胃气,纳其肾气。气下则血下,血止而气亦平复。血家最忌是动气,不但病时忌吐,即已愈后,另有杂证,亦不得轻用吐药。往往因吐,便发血证。知血证忌吐,则知降气止吐便是治血之法。

或问:血证多虚,汗吐且有不可,则攻下更当忌矣。予曰:不然。血之所以上者,以其气腾溢也,故忌吐汗再动其气。至于下法,乃所以折其气者。血证气盛火旺者十居八九,当其腾溢而不可遏,正宜下之以折其势。仲景阳明证有急下以存阴法,少阴证有急下以存阴法,血证火气太盛者最恐亡阴,下之正是救阴,攻之不啻补之矣。特下之须乘其时,如实邪久留,正气已不复支,或大便溏泻,则英雄无用武之地,只可缓缓调停,纯用清润降利,以不违下之意,斯得法矣。

至于和法,则为血证之第一良法。表则和其肺气,里者和其肝气,而尤照顾脾肾之气,或补阴以和阳,或损阳以和阴,或逐瘀以和血,或泻水以和气,或补泻兼施,或寒热互用,许多妙义,未能尽举。

四法之外,又有补法。血家属虚劳门,未有不议补者也。即病家亦喜言补,诸书重补者尤十之八九,而不知血证之补法,亦有宜有忌。如邪气不去而补之,是关门逐贼;瘀血未除而补之,是助贼为殃。当补脾胃十之三四,当补肾者十之五六。补阳者十之二三,补阴者十之八九。古有补气以摄血法,此为气脱者说,非为气逆者说。又有引火归元法,此为水冷火泛者立说,非为阴虚阳越者立说。盖失血家如火未发,补中则愈。如火已发,则寒凉适足以伐五脏之生气,温补又足以伤两肾之真阴,惟以甘寒滋其阴而养其阳,血或归其位耳。

血家用药之宜忌,大率如是。知其大要,而后细阅全书,乃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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