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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病有日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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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5 19:46:05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愈病有日期论
书籍名称: 医学源流论
书籍关联tid: 685852
大分类: 卷下·治法
书籍章节: 愈病有日期论
治病之法,自当欲其速愈。世之论者,皆以为治早而药中病,则愈速,治缓而药不中病,则愈迟。此常理也。然亦有不论治之迟早,而愈期有一定者。《内经·藏气法时论》云:夫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胜而甚,至其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其他言病愈之期不一。《伤寒论》云: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又云: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此皆宜静养调摄以待之,不可乱投药石。若以其不愈,或多方以取效,或更用重剂以希功,即使不误,药力胜而元气反伤。更或有不对症之药,不惟无益,反有大害,此所宜知也。况本原之病,必待其精神渐复。精神岂有骤长之理?至于外科,则起发成脓,生肌收口,亦如痘症,有一定之日期。治之而误,固有迁延生变者。若欲强之有速效,则如揠苗助长,其害有不可胜言者,乃病家医家皆不知之。医者投药不效,自疑为未当,又以别方试之,不知前方实无所害,特时未至耳,乃反误试诸药,愈换而病愈重。病家以医者久而不效,更换他医。他医遍阅前方,知其不效,亦复更换他药,愈治愈远。由是断断不死之病,亦不救矣。此皆由不知病愈有日期之故也。夫病家不足责,为医者岂可不知,而轻以人尝试乎?若医者审知之,而病家必责我以近效,则当明告之故,决定所愈之期。倘或不信,必欲医者另立良方,则以和平轻淡之药,姑以应病者之求,待其自愈。如更不信,则力辞之,断不可徇人情而至于误人。如此则病家一时或反怨谤,以后其言果验,则亦知我识高而品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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