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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案117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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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3-28 00:07:19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案
名称: 医案1172267
医家:
朝代:
标签: 杨梅结毒、鼻黑
编号: 1172267
关联方剂: 护鼻散、全鼻散
内容:

人有遍身生杨梅之疮,因误服轻粉,一时收敛,以图目前遮筛,岂知藏毒于内,必至外溃,未几而毒发于鼻,自觉一股臭气冲鼻而出,第二日鼻色变黑,不闻香臭矣。此等症见,断须急治,否则鼻柱自倾,一至腐烂,便不可救。虽急治而用些小之剂,亦还无益,毒气已盛,非杯水可济也。况杨梅结毒不结于他处,而结于鼻中,其毒更盛。此毒不在他脏而在肺经也,毒气非清气可比,毒气在肺则清气尽为毒气矣。肺气出于鼻,而藏于肾,肾感毒气,移之于肺,以散于皮肤,则毒气可以外出。今用轻粉收敛,则毒发皮肤者,尽还肺中,肺又归还于肾,而肾不受,乃上冲于鼻,而鼻孔细小,安得遽泄,自然毒气尽结于鼻,而鼻乃独受其祸矣。治法必须多药以解其毒,以肺经不能直治,必隔一、隔二以治之也。方用护鼻散:玄参90克麦冬50克生甘草30克生丹砂末10克桔梗15克金银花90克花粉10克水煎,调丹砂末服一剂,而鼻知香臭矣。连服四剂,鼻黑之色去,不必忧鼻梁之烂落矣。更用全鼻散:元参30克生甘草10克金银花30克麦冬15克人参10克生丹砂末3克当归30克水煎服,十剂而一身之毒尽出,可保无虞。
【陈士铎《辨证录》】
原按:前方过于勇猛,所以救其急,后方近于和平,所以补其虚,而丹砂前后皆用者,以轻粉之毒,非丹砂不能去。轻粉乃水银所烧,而丹砂乃水银之母,子见母自然相逢,不肯相离,丹砂出而轻粉亦出,此世人之所未知耳。倘鼻柱已倾,内腐不堪,将前护鼻散救之,虽鼻不重长,而性命可拔,亦不致死亡也。

疾病:
症状: 杨梅结毒、鼻黑
出处:

《中国男科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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