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刘志明医案1108058
|
|
医家:
|
刘志明
|
|
朝代:
|
近现代
|
|
标签:
|
眼睑下垂、气虚、脾气虚、复视、腹泻、上午、下午、重症肌无力、脉沉细无力、吞咽困难、衰老、阴虚、发热、齿痕、感冒发热、肢体无力、舌质稍红、苔薄白、五脏、白发、脉散
|
|
编号:
|
1108058
|
|
关联方剂:
|
地黄丸、补中益气汤
|
|
内容:
|
补益脾气、养肝益肾法
初诊:1976年3月11日。
主诉及病史:眼睑下垂、复视3年,咀嚼、吞咽困难一年半,加重2个月。患者于1973年在腹泻后出现右眼睑下垂、复视症状,经某医院诊断为“重症肌无力——眼肌型”。经用吡啶斯的明及中药杞菊地黄丸等治疗,半年后缓解。1975年10月因感冒发热后出现两眼睑下垂、复视及咀嚼、吞咽困难等症。经某等医院会诊,诊断为“重症肌无力——延髓型”。仍以吡啶斯的明治疗。但药后只能暂时缓解症状,且需逐渐增加用药量始能维持饮食起居。1976年起,吡啶斯的明用量已增至360mg/d,但眼睑仍经常下垂,进餐需多次休息,喝水作呛,两臂不能上举,自己不能穿衣,服药时间稍延迟,症状即刻加重。上症上午较轻,下午加重。
诊查:白发秃顶衰老外观,偏胖体型,面微红,两眼睑下垂,眼裂明显变小,头低倾,不能正常直立,两臂不能上举。舌嫩有齿痕,质稍红,苔薄白中心稍黄腻,脉沉细无力。
辨征、治法:眼睑属脾,脾主肌肉四肢,足太阴脾经“挟咽,连舌本,散舌下”,吞咽咀嚼亦归属于脾。因此第一步应定位在脾。患者年已六旬,并呈现明显衰老外观。中医认为年60则“气大衰”。从病史来看,病发于腹泻之后,复发于发热之后,腹泻则伤脾,发热则伤气。诊其脉沉细无力,舌嫩有齿痕,均为明显气虚之征。从症状来看,以肌肉无力为主症,以活动后加重,休息后减轻,上午较轻,下午加重为特点;亦即上午自然界和人体阳气较盛时则缓,下午阳气较衰时则甚。因此,患者年龄、发病诱因、证候特点、脉象舌象均支持气虚。第二步应定性为气虚。第三步“必先五胜”,从目前来看,以脾气虚衰为主,其舌质稍红提示兼有阴虚,但气虚亦可导致阴虚,因此仍考虑以脾气虚衰为主。第四步“治病求本”,补益脾气即为求本。第五步“治未脖,根据中医五脏相关的理论,见脾之病,除考虑脾本身而外,还要考虑脾之所不胜之肝,所胜之肾。因此,在补益脾气的同时,还需考虑防止肝乘肾侮的问题,辅以滋养肝肾。综合上述分析,本病诊断为脾气虚衰,治以补脾益气为主,辅以养肝益肾。以补中益气汤合生脉散加味治之。
处方:黄芪45g苍白术各12g陈皮9g党参15g柴胡12g升麻6g甘草6g生姜3g大枣12g麦冬12g五味子9g熟地30g仙灵脾15g水煎服,每日1剂。服药3剂后即开始小量递减吡啶斯的明的剂量。服药12剂后,患者症状明显好转,眼睑下垂基本消失,进食中间不需休息,肢体无力亦显著改善。以后即以上方为主继续治疗,并继续递减吡啶斯的明剂量。半年后,患者诸症全部消失,并停服吡啶斯的明。根据中医阴阳互根理论,虑其“气增而久,夭之由也”,遂于补中益气汤方中合入益胃汤,改汤为丸以巩固疗效。1年后复查,眼裂正常大小,吞咽咀嚼正常,肢体、肩、颈活动自如,饮食二便均调,并已恢复工作。治疗期间,除递减原服之吡啶斯的明用量外,未服用其他中西药物。随访10年,未见复发,疗效巩固。
|
|
疾病:
|
|
|
症状:
|
眼睑下垂、气虚、脾气虚、复视、腹泻、上午、下午、重症肌无力、脉沉细无力、吞咽困难、衰老、阴虚、发热、齿痕、感冒发热、肢体无力、舌质稍红、苔薄白、五脏、白发、脉散
|
|
出处:
|
《中国现代名中医医案精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