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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本病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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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6 03:09:05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六经本病总论
书籍名称: 感症宝筏
书籍关联tid: 686932
大分类: 卷之二上
书籍章节: 六经本病总论
按:伤寒断无日传一经之理,仲景既无明文,其说始子误解经义。《素问·热论篇》云:伤寒一日,巨阳(太阳也)受之,故头项痛、腰背强;二日阳明受之,故身热、目痛、鼻乾、不得眠;三日少阳受之,故胸胁痛而耳聋。此言三阳受邪发病之期,有浅深先后之次序,非谓传经之日期也。故下文云:七日巨阳病衰,头痈稍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稍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此言病之向愈,大约以七日为期,以七日始行尽本经也。故太阳病至七日始表,而头痛稍愈,则六日内只在本经,非传至厥阴明矣。注疏者以六日为传经已尽,以七日巨阳病衰为再传经释之,致后人皆以日传一经为常例,不知六气之伤人无常,或入于阳,或入于阴。《灵抠》云: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以此可知三阳各自受邪,非必从太阳传入也。则太阳受病一日发,阳明受病二日发,其义显然。故伤寒非必始太阳而终厥阴,亦非一经独病相传。大抵今之伤寒,无不兼经而病,即古人所称合病、并病之证。后学不解此旨,而欲拘拘于六经传次,印证今病,宜无一证合其式矣。兹将六经古法述于前,新法续于后,其各经兼併之证列于六经正病之下,庶临证者得其把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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