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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启东医案110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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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30级)
楼主2025-3-27 12:25:45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案
名称: 黄启东医案1104612
医家: 黄启东
朝代: 未知
标签: 中毒、郁怒、吐痰、食后、酒醉、昏迷、发狂、大疽
编号: 1104612
关联方剂:
内容:

分巡检事,戚公过县,晨兴欲发,忽疾作不语,呼黄视之,黄曰:脉与症不应,乃询其左右,云夜食烹鸡。黄曰:此必食后就寐,有蜈蚣过其口鼻,中毒耳。为处剂投之,立苏。戚犹未信,乃更烹鸡置寝处,果有蜈蚣三枚,自榻顶下。
盛启东明初为御医,晨值御药房,忽昏眩欲死,募人疗之,莫能应。一草泽医人应之,一服而愈。帝问状,其人曰:盛空心入药房,猝中药毒,能和解诸药者,甘草也。帝问盛,果空腹入,乃厚赐草泽医人。
凌汉章,归安人。为诸生弃,去北游泰山,古庙前遇病人气垂绝凌,嗟叹久之,一道人忽曰:汝欲生之乎?曰:然。道人针其左股立苏。曰:此人毒气内攻,非死也,毒散自生耳。因授凌针术,治疾无?不效。
张郑西言:某巡按过山中,见木下有大木耳一丛,甚嫩好,以为天花菜也,取归煮食之,尽一盘,即入卧房,明日已牌尚未起,书吏倒门而入,止见骨头一副,其肉尽化为水,流满床下。迹至山中木耳处,掘之得一蛇大如桶,杀之。(《戒庵漫笔》李诩)
陆放翁《老学庵笔记》云:族子子相,少服兔丝子,十数年所服至多,饮食倍常,血气克盛,觉肯肿赤焮,乃大疽也。适四五月金银花开,乃取花,依《良方》所载法服之。计已数斤,背肿尽消。以是非独金石之药,不可妄服,即兔丝,亦能致疾也。
按:是人或过于酒色,或伤于郁怒,遂致此症,未必由服兔丝也。然药物久服,亦多致偏胜之患。
辛未冬德兴西南磨石窑,居民避兵其中,兵人来攻,窑中五百人悉为烟火熏死。内一李师迷闷中摸索得一冻芦菔,嚼之汁,一咽而苏。更与其兄,兄亦活。五百人者因此皆得命。芦菔细物,治人之功乃如此。中流失船,一壶千金,真不虚语。河中人赵才卿又言:炭烟熏人,往往致死。临卧削芦菔一片,著火中,即烟气不能毒人。如无芦菔时,预暴干为末,佣急用亦可。
嘉靖四十三年,陕西游僧武如香挟妖术至昌黎县民张柱家,见其妻美,设饭间,呼其全家同坐,将红散入饭内,食之少顷,举家昏迷,任其奸污。复将魇法吹入柱耳中,柱发狂,惑见举家皆是妖鬼,尽行杀死,凡一十六人,并无血迹。官司执柱囚之,十余日柱吐痰二碗许,问其故,乃知所杀者皆是父母兄嫂妻子姊侄也。柱与如香皆论死,世宗命榜示天下。观此妖药,亦是莨菪之流耳。唐安禄山诱奚丹,饮以莨菪,酒醉而坑之。

疾病:
症状: 中毒、郁怒、吐痰、食后、酒醉、昏迷、发狂、大疽
出处:

《续名医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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