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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目拾遗》据《台湾府志》载:“咬人狗其木甚松,手掐之便长条迸起,可为火具。木高丈余,叶长大似烟叶,有毛刺,刺人入毛孔甚痒,搔之发红痛,一昼夜乃止。”所述其原植物与今荨麻科植物咬人狗火麻树相符。
消肿、痈肿、解毒散结
叶上毛刺有毒,刺入人毛孔后即致瘙痒,继而红肿、灼痛,故使用时切勿使毛刺刺伤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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