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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腧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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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6 05:00:39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背腧第五十一
书籍名称: 黄帝内经灵枢注证发微
书籍关联tid: 687184
大分类: 卷之六
书籍章节: 背腧第五十一
论五脏之腧在背,故名篇。

黄帝问于岐伯曰:愿闻五脏之腧出于背者。岐伯曰:背中大俞在杼骨之端,肺俞在三焦之间,心俞在五焦之间,膈俞在七焦之间,肝俞在九焦之间,脾俞在十一焦之间,肾俞在十四焦之间,皆挟脊相去三寸所。则欲得而验之,按其处,应在中而痛解,乃其俞也。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气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泻者,疾吹其火,传其艾,须其火灭也。(焦当作顦。后世作脾俞,俞、腧通用。毋,无同。)

此言五脏之腧可灸不可刺,而有补泻之法也。五脏之俞,皆在于背,故背中大腧在抒骨之端。大俞者,大抒穴也,去中行督脉经大椎穴左右各开一寸半。其肺俞,以中行三椎为主。心俞,以中行五椎为主。膈俞,以中行七椎为主。肝俞,以中行九椎为主。脾俞,以中行十一椎为主。肾俞,以中行十四椎为主。左右各开中行一寸半,挟中行脊骨而计之,则相去三寸所。故欲得验诸穴者,乃按其处,其中必应之,而内痛乃解,是乃五脏之各俞穴也。但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故邪气盛则泻之,正气虚则补之。凡以灸火而补之者,毋次其火,必待其火之自灭可也。以灸火而泻之者,当疾吹其火,即传递其艾以继之,须其火之速灭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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