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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血证治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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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6 04:11:58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蓄血证治二条
书籍名称: 伤寒贯珠集
书籍关联tid: 687076
大分类: 卷四·阳明篇下·阳明杂治法第三
书籍章节: 蓄血证治二条
阳明证,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虽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当汤下之。

(喜忘,即善忘。蓄血者,热与血蓄于血室也。以冲任之脉,并阳明之经,而其人又本有瘀血,久留不去,适与邪得,即蓄积而不解也。蓄血之证,其大便必硬,然虽硬而其出反易者,热结在血,而不在粪也。其色必黑者,血瘀久而色变黑也。是宜入血破结之剂,下其瘀血,血去则热亦不留矣。)

病人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自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无表里证,与前第二十二条同。发热七八日,而无太阳表证,知其热盛于内,而气蒸于外也。脉虽浮数,亦可下之,以除其热,令身热去,脉数解则愈。假令已下,脉浮去而数不解,知其热不在气,而在血也。热在血,则必病于血,而其变亦有二:合,犹并也,言热气并于胃,为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其血必蓄于中。若不并于胃,而下利不止者,其血必走于下。蓄于中者,为有瘀血,宜抵当汤,结者散之,亦留者攻之也;走于下者,为协热而便脓血,则但宜入血清热而已。)
注:本站内容由网友提供,仅供参考,看病请到正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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