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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用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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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编(30级)
楼主2025-6-5 20:27:27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过用不产
书籍名称: 谷荪医话
书籍关联tid: 685972
大分类: 卷二
书籍章节: 过用不产
《病源论》妊娠过年不产,由挟寒冷,宿血在胞而有胎,冷血相搏,令胎不长,产不以时,予观书传所载,古之伟人,如符坚则十二月生,刘朔则十三月生,帝尧及昭帝则皆十四月生,刘聪则十五月生,又《产育宝庆集》云:妇人怀胎,有七月、八月、九月而产者,亦有经一年至二年、三年、五年而后产者,盖人之生,阴注阳定,自有时日,不可改移,今必拘以十月,似为未尽,据此,则《病源》云云,未为通论。证诸生理学家之说,胎儿至第四个月男女已别,爪发始生。至第七个月,头毛密生,睾丸渐下,瞳膜渐消,此时产出之儿,已能续其生命,故七月生子,固不为异。至迟产延至十数月者,证以西说,亦所恒有,惟迟至三年、五年实属骇闻,然造化之奇,每有不可以常理测者,萧慎斋目为不经则过矣。又按潘温叟治一孕妇,孕五岁,一妇孕十有四月,皆未育,公视曰:「疾也。」作大剂饮之,孕五岁者,堕肉块首余枚,有眉目状。孕十四月者,堕一大蛇,而皆愈。许裕卿治一妇孕十七月不产,问诸情况,果孕非病,但云孕五月以后不动,为主丹参一味令服,两旬余,胎下已死而枯,张石顽治马云生妇,孕十三月不产,脉来微结,为处十全大补汤,服至二十剂而下,胎枯色白,据此,则过期不产,有怪胎、枯胎,临证又不可不审也。
注:本站内容由网友提供,仅供参考,看病请到正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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