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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部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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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30级)
楼主2025-6-5 18:04:31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足部第九
书籍名称: 经穴汇解
书籍关联tid: 685471
大分类: 卷五
书籍章节: 足部第九
《骨度篇》曰: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以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腘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图总部足

〖足太阴脾及股(凡二十二穴)〗

●隐白(《素问》)

一名“鬼垒”(《千金》)。一名“鬼眼”(《医灯续焰》)。足大指端内侧也,为井(《灵枢》)。爪甲上去端如韭叶(《素问》)。爪甲角(《外台》)。禁灸(《入门》)。

按:《明堂》载华佗穴,盖隐白也。详于奇穴部。《千金》“指”作“趾”。下诸穴皆同。

●太都(《灵枢》)

本节之前下陷者之中也,为荥(《灵枢》)。大指本节内侧赤白肉际(《肘后》)。

按:本节谓大指本节,承上文也,“前”旧作“后”。《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资生》以下诸书从之。《医学纲目》独作本节之前,是也,不然,则太白不应容核骨下,故今订之。《金鉴》作次节末骨缝,非也。《肘后》侧下“赤”字误作“寸”,今改订之。

●太白(《灵枢》)

核骨之下也,为腧(《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赤白肉际(《类经》)。

按:“核”旧误作“腕”。《经脉篇》云: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指之端,循指内侧白肉际,过核骨后。《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皆作“核”,故知“腕”字传写之误,今订之。核,梅核、桃核之核。大指本节后骨之如梅核者,是也。《甲乙》等谓内踝前大骨,即然骨也。《次注》解腕字以为内踝前者,不知其误也。《发挥》流注条作覆骨,注之曰:一作核骨,俗云孤枵骨是也。孤枵骨踝骨别名,非核骨也。《类经》云:即大指本节后,内侧圆骨也得之。《甲乙》内侧下有核骨字,省之。

●公孙(《灵枢》)

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灵枢》)。为源(《千金》)。

按:本节之后一寸,近上侧逼骨,本节者大指之本节也。《入门》《金鉴》作太白后一寸,不是。《类经》曰:内踝前陷中,正坐合足掌,相对取之。《千金·说源经》者不与《本输篇》同,未知其据,暂记俟后日。

●商丘(《灵枢》)

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灵枢》)。内踝下微前(《甲乙》)。前有中封,后有照海,此穴居中(《神应》)。内踝下有横纹如偃口形(《类经》)。三穴隔小筋(《增注》)。

按:“丘”《入门》作“坵”,《金鉴》作“邱”,“口”恐“刀”字。

●三阴交(《甲乙》)

一名“承命”,一名“太阴”(《千金》)。内踝上三寸骨下陷者中(《甲乙》)。骨后筋前(《入门》)。孕妇禁刺(《类经》)。

按:《千金》及《千金翼》灸?卵法作八寸,误。《千金》曰:狂邪惊痫灸承命穴,在内踝后上行三寸动脉上。又曰:女人漏下灸太阴,名三阴交。《千金翼》云:太阴内踝上,一名三阴交。又云:针足太阴穴,在内踝上一夫,一名三阴交。今并移入于别名。骨下谓?骨后也。《肘后》曰:踝尖上三寸。《金鉴》从之,非也。凡踝上踝下之属,皆除骨言之。《资生》曰:昔宋太子善医术,出苑逢一妊妇,太子诊曰:女,令徐文伯诊曰:一男一女,针之,泻三阴交,补合谷,应针而落,果如文伯言。《外台》引《集验方》曰:内踝上大脉,并四指是也。捷法之说,既见上。

●漏谷(《甲乙》)

一名“太阴络”(《资生》)。内踝上六寸,骨下陷者中(《甲乙》)。禁灸(《入门》)。

按:“谷”《大全》作“裕”。“络”《千金》作“胳”,《聚英》作“经”,误。《聚英》《吴文炳》并《大成》“骨下”作“?骨下”,《金鉴》作“夹骨”。

●地机(《甲乙》)

一名“脾舍”(《甲乙》)。膝下五寸(《甲乙》)。膝内侧辅骨下陷中,伸足取之(《明堂》)。

按:《甲乙》曰:太阴郄,别走上一寸,空在膝下五寸。《刺腰篇》曰:刺散脉在膝前骨肉分间,络外廉束脉。王冰注之曰:是地机。“机”《入门》作“箕”,盖以音通。“辅”旧作“转”,《资生》同,传写之误。内辅骨至踝骨一尺三寸,先取其中为六寸半,稍下为漏谷,其下取中乃三阴交也,其六寸五分中,除一寸半取地机,共着?骨。《金鉴》作从漏谷上行五寸,在膝下五寸,内侧夹骨陷中,非矣。从漏谷上行则五寸半。

●阴陵泉(《灵枢》)

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灵枢》)。膝下内侧(《甲乙》)。与阳陵泉内外相对。一曰:稍高一寸许(《类经》)。禁灸(《入门》)。

按:《灵枢》曰:阴之陵泉或无“之”字,阳陵泉亦同。伸而得之,言伸足而得之也,以指按辅骨后,旁骨而上则至辅骨下指自止者,此穴也。《资生》作当曲膝取之。《金鉴》作曲膝横纹头,非也。《类经》《聚英》作或曲膝取之。废古书一何至于此。冈本以此穴为曲泉上,是曲膝之失也。

●血海(《甲乙》)

一名“百虫窠”(《大全》)。膝膑上内廉白肉际二寸半(《甲乙》)。骨后筋前(《入门》)。陷中(《类经》)。

按:《外台》《资生》《发挥》“半”作“中”,误。《千金翼》《圣济》作二寸。《千金注》《入门》《大成》作三寸。《金鉴》作一寸,并非也。《类经》作膝内辅上横入五分,抅矣。

●箕门(《甲乙》)

鱼腹上越两筋间,动脉应手,太阴内市(《甲乙》)。阴股内(《资生》)。血海上六寸(《入门》)。禁刺(《入门》《类经》一说)。

按:“越两筋”《千金》无“越两”二字。《千金翼》《外台》无“两”字。又按:《外台》一作股上起筋间。《类经》《聚英》《医统》从之。《资生》《发挥》《大全》《宝鉴》《医统》《吴文炳》亦作越筋间,“越”,“起”字之讹,字画相近而误。《宝鉴》引《灵枢》曰:股上起筋间,是《外台》一说之祖,然今本无此语。《甲乙》曰:太阴内市。《千金》《千金翼》《外台》并作阴市内,盖字之讹,太阴内市疑是入阴股内,暂记,俟来哲,今以《资生》系本注。

〖足厥阴肝及股(凡二十二穴)〗

●大敦(《灵枢》)

一名“水泉”(《千金》)。一名“大顺”(《医学正传》)。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为井(《灵枢》)。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去爪甲如韭叶(《甲乙》)。

按:《次注》曰:爪甲角,非也。此穴取爪甲上,近三毛之中处,是古来之说也。《类经》载一说曰:内侧为隐白,外侧为大敦。《聚英》《医统》从之,非也。凡井穴,《灵枢》有言内外侧,又有不言之,似不可混焉。《甲乙》有《灵枢》所不言而言之者,乃古传不可废,唯此穴曰及三毛之中。又《缪刺篇》云:三毛上何取外侧。《千金》曰:足大指聚毛中,是也。又云:石淋灸水泉三十壮,大敦是也,今为一名。又云:衄时痒痒便灸足节理三毛中十壮,剧者百壮,衄不止灸之,并治阴卵肿,盖指大敦。《聚英》《医统》作大指缝间,非也。

●行间(《灵枢》)

足大指间也,为荥(《灵枢》)。动脉陷者中(《甲乙》)。大指次指岐骨间上下有筋,前后有小骨尖,其穴正居陷中(《类经》)。

按:《大全》作大指外间。《千金》《外台》脉下有“应手”二字。

●太冲(《灵枢》)

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腧(《灵枢》)。足大指本节后二寸或曰一寸五分(《甲乙》)。动脉应手(《次注》)。

按:《甲乙》载二说,诸书从之。考之其云自行间二寸,则带本节而言。云自本节后二寸,则除本节也。然则一寸五分之说,近是。今据《灵枢》取行间穴上二寸,是矣。《外台》作二寸半。《类经》曰:在足大指本节后,行间上二寸内间,有络亘连至地五会二寸骨罅间,动脉应手陷中。《资生》曰:诊太冲脉可决男子病死生。《聚英》作诊病人太冲脉有无可以诀死生。又注太谿曰:男子妇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张介宾注冲阳曰:仲景所谓趺阳也。按仲景趺阳者,非穴名,指趺上动脉,太冲、冲阳、太谿共所谓趺阳也。

●中封(《灵枢》)

一名“悬泉”(《千金》)。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摇足而得之,为经(《灵枢》)。斜行小脉上(《千金》)。贴足腕上大筋陷中(《类经》)。为源(《千金》)。

按:一寸半。《甲乙》《千金》并《翼方》《外台》以下诸书作一寸,与商丘混,今从古说。《千金·杂病论》《次注》作一寸半,是也。摇足《甲乙》以下皆作仰足取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千金·筋极篇》作内踝前筋里宛宛中。《瘿瘤篇》作两足趺上曲尺宛宛中。《千金》曰:为源,说既见。

●蠡沟(《灵枢》)

一名“交仪”(《资生》)。去内踝五寸,别走少阳(《灵枢》)。陷者中(《明堂》)。

按:诸书作内踝上。“儀”《大全》作“仪”。《千金》曰:交仪在内踝上五寸,不言蠡沟一名,故从《资生》。

●中都(《甲乙》)

一名“中郄”(《千金》)。一名“太阴”(《外台》)。厥阴郄,内踝上七寸,?中与少阴相直(《甲乙》)。胫骨中(《外台》)。为经(《千金》)。

按:“与少阴相直”,五字未详。“少”恐“太”之误。以上二穴取?骨中。《外台》一作阴陵泉、三阴交中间。

●膝关(《甲乙》)

犊鼻下二寸陷者中(《甲乙》)。

按:《千金》《千金翼》作三寸,非。《类经》《聚英》《宝鉴》《大成》《吴文炳》作犊鼻下二寸旁。《千金》曰:厥阴郄,盖误。

●曲泉(《灵枢》)

辅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合(《灵枢》)。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甲乙》)。膝内屈纹头(《千金》)。

按:辅骨,内辅骨也。

●阴包(《甲乙》)

一名“阴胞”(《大全》)。膝上四寸,股内廉两筋间,足厥阴别走(《甲乙》)。陷者中(《明堂》)。踡足取之,看膝内侧,必有槽者中(《类经》)。

按:“包”《资生》曰:《明堂》作“胞”,今从徐凤为一名。别走。《甲乙》注曰:此处有缺。《外台》《类经》同。

●五里(《甲乙》)

阴廉下,去气冲三寸,阴股中动脉(《甲乙》)。

按:《千金》《千金翼》作阴廉下二寸。《外台》作阴廉下二寸,去气冲三寸,未知孰是。阴廉去气冲二寸,则此穴在阴廉下一寸。恐字误。冈本以为阴股横纹中,亦可疑。《刺禁论》曰:刺阴股下三寸。张注曰:五里穴也。

●阴廉(《甲乙》)

羊矢下,去气冲二寸,动脉中(《甲乙》)。阴股横纹中(《冈本》)。

按:《类经》《金鉴》作羊矢下,斜里三分直上,未详。《类经》曰:羊矢在阴旁股内,约纹缝中皮肉间,有核如羊矢。《入门》载羊矢穴,详于奇穴部。

〖足少阴肾及股(凡二十穴)〗

●涌泉(《灵枢》)

一名“地冲”(《甲乙》)。足心也,为井(《灵枢》)。足下中央之脉(《素问》)。取足心者,使之跪(《素问》)。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甲乙》)。

按:“冲”《聚英》作“衢”。足心,脚掌中心也。《肘后》曰:灸蹶心。当拇指大聚筋上六七壮,名涌泉,此说恐有讹。《千金》作脚心大趾下大筋。又作足心下当拇指大筋上。《外台》所引《甄权》《明堂》并作白肉际,非。

●然谷(《灵枢》)

一名“龙渊”(《甲乙》)。一名“然骨”(《类经》)。然骨之下者也,为荥(《灵枢》)。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甲乙》)。内踝前直下二寸(《千金》)。

按:“渊”《千金》作“泉”,说已见。《素问》曰: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又曰:无积者刺然骨之前。《次注》曰:然谷穴也。《千金翼》《聚英》作一寸。

●太谿(《灵枢》)

一名“吕细”(《类经》)。内踝之后跟骨之上陷者中也,为腧(《灵枢》)。动脉(《甲乙》)。内踝后五分(《类经》)。即原也(《类经》)。

按:《聚英》曰:男子、妇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说已见。《类经》曰:原者,未知何据?

●大钟(《灵枢》)

当踝后,绕跟别走太阳(《灵枢》)。动脉(《次注》)。大骨上两筋间(《聚英》)。

按:《甲乙》《千金》《外台》《资生》等作足跟后冲中。《次注》作内踝后街中,又作足跟后。《聚英》《吴文炳》《大成》作踵中。按:“衝”、“街”、“踵”皆传写之误,当作陷。《入门》作大谿下五分,拘矣。

●照海(《甲乙》)

一名“阴蹻”(《大全》)。足内踝下一寸(《甲乙》)。容爪甲(《千金》)。前后有筋,上有踝骨,下有软骨,其穴居中(《神应》)。

按:《神应经》曰:内踝下四分。《类经》一云:内踝下四分,微前高骨陷中,非也。《千金》《千金翼》《外台》无“一寸”二字。《素问》云:阴阳蹻四穴。王冰注之,以为阴蹻、照海、阳蹻、申脉。

●水泉(《甲乙》)

少阴郄、太谿下一寸,在足内踝下(《甲乙》)。微后(《增注》)。为源(《千金》)。

按:“下”疑“后”误。然《千金》《千金翼》《外台》从之,以下诸书皆同,故不谩改之。太谿在踝后侧其下一寸,当内踝后,故以增注,示其意已。《千金》水泉一名大敦,说见太敦。

●复留(《灵枢》)

一名“伏白”,一名“昌阳”(《甲乙》)。一名“外命”(《外台》)。上内踝二寸,动而不休,为经(《灵枢》)。陷者中(《甲乙》)。前旁骨是交信,后旁筋是复留,二穴止隔一筋(《类经》)。

按:“留”《甲乙》作“溜”,古字通用。《千金》作“伏留”,无异义。动而不休,言动脉也。《类经》作前旁骨是“复溜”,后旁筋是交信,《聚英》《医统》《吴文炳》《金鉴》从之,是传写之误,故今二穴换地矣。《金鉴》“筋”作“骨”。《神应经》作踝后五分与大谿相直,且有除踝语,然踝上皆除踝而言骨度分寸,固然。

●交信(《甲乙》)

足内踝上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蹻之郄(《甲乙》)。复溜前(《入门》)。三阴交后下一寸(《增注》)。

按:《入门》作三阴交后,非也。此穴在后下一寸也,少阴前,言本经复溜穴,太阴后言三阴交也。《千金》《千金翼》《外台》《聚英》《医统》共作太阴后廉。《资生》曰:太阴后廉前,筋骨间腨。《金鉴》作从复溜斜外上行,复溜穴之后二寸许后旁筋,非也。又《资生》曰:按《素问·气府论》阴蹻穴注云,谓交信也。在内踝上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蹻之郄。窃意阴蹻即交信也。至《气穴论》阴阳蹻穴注,乃云阴蹻穴,在内踝下,足谓照海,阴蹻所生,则是阴蹻乃照海,非交信云云。王冰注《素问》此类极多,学者须知之。

●筑宾(《甲乙》)

阴维之郄在足内踝上腨分中(《甲乙》)。

按:“宾”《入门》作“滨”。腨分中腨腹分肉之中也。《金鉴》曰:俗名腿肚。《聚英》《医统》作内踝上五寸。《入门》曰:骨后大筋上,小筋下,屈膝取之是阴谷之注,误,不可从。

●阴谷(《灵枢》)

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为合(《灵枢》)。与曲泉并向腘处(《增注》)。

按:此穴在曲泉后,大筋小筋之间也,按之应手,谓动脉也。《甲乙》作膝下内辅骨后。《次注》《类经》《聚英》《医统》《金鉴》从之。《千金》《千金翼》《外台》《资生》《入门》《发挥》《宝鉴》无“下”字,是也。“辅骨”《吴文炳》作“侧”骨。

〖足阳明胃及股(凡三十穴)〗

●厉兑(《灵枢》)

足大指(内)次指之端也,为井(《灵枢》)。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去爪甲角如韭叶(《甲乙》)。外侧(《卫生宝鉴》)。

按:《缪刺篇》曰:足中指、次指爪甲上。王太仆既辨之,大指下“内”字,衍宜削。

●内庭(《灵枢》)

次指外间也(《灵枢》)。陷者中(《甲乙》)。

按:次指,大指次指也。《入门》作次指三指岐骨陷中。《金鉴》作次指本节前,岐骨外间,非也。

●陷谷(《灵枢》)

中指内间上行二寸陷者中也,为腧(《灵枢》)。足大指次指外间,本节后陷者中,去内庭二寸(《甲乙》)。

按:《明堂》“谷”作“骨”。《甲乙》旧作大指次指间,《外台》从之。共间上脱“外”字,今据《千金》《千金翼》《资生》补之。《入门》作骨陷中。

●冲阳(《灵枢》)

一名“会原”(《甲乙》)。一名“会涌”(《圣济》)。足跗上五寸陷者中也,为原,摇足得之(《灵枢》)。骨间动脉上,去陷谷三寸,(《甲乙》)。内庭上五寸(《入门》)。

按:“跗”《甲乙》作“趺”,同。三寸《千金方》一说,《神应》《类经》作二寸。《金鉴》陷谷条作从冲阳下行二寸,共非也。《素问》云: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张介宾曰:即仲景所谓跗阳,说已见。《千金翼·脱肛篇》曰:冲阳穴恐有误谬,载于奇穴部。

●解谿(《灵枢》)

上冲阳一寸半陷者中也,为经(《灵枢》)。腕上(《甲乙》)。系鞋处(《明堂》)。足大指次指间,直上跗上宛宛中(《类经》)。去内庭上六寸半(《入门》)。

按:“谿”《明堂》作“溪”。《甲乙》注并《类经》曰:《气穴论》注作二寸半。今本作一寸半。《刺疟论》注作三寸半,误。

●丰隆(《灵枢》)

去踝八寸,别走太阴(《灵枢》)。外踝上八寸,下廉胻外廉陷者中(《甲乙》)。

按:《发挥》无下廉之“廉”字。《聚英》“踝”作“跗”。非矣。

●巨虚下廉(《素问》)

一名“下廉”(《灵枢》)。一名“下巨虚”(《千金》)。下上廉三寸(《灵枢》)。“条口”下一寸(《外台》)。三里下六寸(《入门》)。举足取穴(《资生》)。

按:“三寸”《外台》作“二寸”,非。《资生》引《明堂》曰:两筋两骨罅陷宛宛中,蹲地坐取之,是误引上廉注也。《肘后》曰:上廉下一夫。不取。《素问》曰:巨虚者蹻足?独陷者,下廉者陷下者也。

●条口(《甲乙》)

下廉上一寸(《甲乙》)。上廉下二寸(《外台》)。举足取之(《资生》)。三里下五寸(《类经》)。

按:《肘后》曰:上廉下一夫。《资生》作廉上一寸。“廉”字上脱“下”字。又引《明堂》作上廉下。上下字画易误,盖传写之误。

●巨虚上廉(《素问》)

一名“上廉”(《灵枢》)。一名“上巨虚”(《千金》)。下三里三寸(《灵枢》)。蹻足?独陷者(《素问》)。犊鼻下,?外廉六寸(《次注》)。?骨外,大筋内,骨之间(《明堂》)。两筋两骨罅陷宛宛中,蹲坐取(《神应》)。

按:《肘后》曰:三里下一夫。不取。

●三里(《素问》)

一名“下陵”(《灵枢》)。一名“鬼邪”(《千金》)。膝下三寸分间(《素问》)。下陵膝下三寸,?骨外三里也,为合(《灵枢》)。低跗取之(《同上》)。?外廉(《甲乙》)。附胫骨外边,捻之凹凹然也(《肘后》)。两筋肉分间(《次注》)。大筋内筋骨之间,陷者宛宛中(《明堂》)。重按之则足跗上动脉止矣(《次注》)。小儿禁灸(《类经》一说)。

按:《气府论》曰: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俞。分之所在穴空。《次注》曰:谓三里、上廉、下廉、解谿、冲阳、陷谷、内庭、厉兑八穴也。《针解篇》曰:所谓三里者下膝三寸也,所谓跗之者,举膝分易见也。《新校正》曰:按全元起本,“跗之”作“低胻”,《太素》作“付之”。按《骨空论》“跗之”疑“跗上”。《刺腰痛论》曰:刺阳明于?前。《次注》曰:正三里穴也。按取此穴,上逼骨,下旁筋,不附骨则无验。捷法甚多,不可从。《肘后》曰:以病人手横掩下并四指,名曰一夫,指至膝头骨下,指中节是其穴,不取。一夫说既见。只以附胫骨以下系本注。《聚英》一说,《入门》作犊鼻下三寸,非也。凡言膝上膝下,皆除膝膑骨而言之。《资生》《本事方》作举足取之。《发挥》《聚英》《医统》从之。盖原《针解篇》《类经》作竖膝低跗取之。原《邪气藏府病形篇》。

●犊鼻(《素问》)

膝下胻上,膝解大筋中(《甲乙》)。膝头眼外侧(《入门》)。形如牛鼻故名(《类经》)。刺犊鼻者,屈不能伸(《灵枢》)。禁灸(《入门》)。刺膝膑出液为跛(《素问》)。

按:“膝下”《千金》并《翼方》《次注》《外台》作“膝膑下”,胻上言?骨上。《骨空论》云:?骨空在辅骨之上端。《次注》曰:谓犊鼻也。膝解旧作夹解。《千金》《次注》《外台》《资生》《聚英》《吴文炳》同,传写之误也。《圣济》《明堂》《发挥》《类经》作“骨解”。胻《千金》《资生》作“骭”(骭,脚胫也。)《外台·脚气篇》作膝盖上外角宛宛中。不是。《金鉴》作膝盖骨下,胻骨上陷中,俗名“膝眼”,此处陷中两旁有空,膝眼非指穴名,然易混。屈不能伸,言取此穴屈足而取之。

●梁丘(《甲乙》)

一名“跨骨”(《大成》)。阳明郄,膝上二寸(《甲乙》)。两筋间(《千金》)。

按:“丘”《金鉴》作“邱”。《千金》一说作三寸。《大成》作膝膑上一寸,非。

●阴市(《甲乙》)

一名“阴鼎”(《甲乙》)。膝上三寸,伏兔下,若拜而取之(《甲乙》)。陷者中(《次注》)。膝内辅骨后,大筋下,小筋上(《类经》)。禁灸(《甲乙》)。虽云禁灸,家传亦灸七壮(《大成》。《次注》曰:灸三壮)。

按:《千金·消渴篇》作当伏兔上行三寸,临膝取之。《入门》作伏兔陷中。又按《素问》云:股骨上空,在股阳出上膝四寸。《次注》曰:在阴市上,伏兔穴下在承捷也。按今此处无穴名,盖阴市穴也,未详。梁丘直膝头上,斜从分肉到横骨旁横纹,止髀关,此其流注之谿谷,可考矣。

●伏兔(《素问》)

一名“外勾”(《大全》)。一名“外丘”(《宝鉴》)。膝上六寸起肉间(《甲乙》)。正跪坐取之(《资生》)。膝盖上七寸(《资生》一说)左右各三指。

按:捺上有肉起如兔状,因以此名(《类经》)。膝髀罅上六寸向里(《入门》)。禁灸(《甲乙》。《千金》:狂邪鬼语灸百壮)。

按:“兔”《素问》作“菟”,《千金翼》《聚英》《吴文炳》同,“兔”、“菟”通,吴昆作“兔”。《外台》“起肉”作“起内”。写误。盖言七寸者,自膝盖上度之。

●髀关(《甲乙》)

膝上“伏兔”后交分中(《甲乙》)。跨骨横纹中(《入门》)。禁灸(《类经》一说)。

按:“分”《发挥》《类经》作“文”,又通。《类经》作膝上一尺二寸。拘矣。“髀”《大全》作“脾”,又作“髃”,误。

〖足少阳胆及股(凡二十八穴)〗

●窍阴(《灵枢》)

足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灵枢》)。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去爪甲如韭叶(《甲乙》)。第四指外侧(《入门》)。

按:《千金翼》作去爪甲角如韭叶。

●侠谿(《灵枢》)

足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灵枢》)。二岐骨间本节前陷者中(《甲乙》)。

按:“侠”《聚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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