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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部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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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30级)
楼主2025-6-5 18:04:30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
医书内容
名称: 手部第八
书籍名称: 经穴汇解
书籍关联tid: 685471
大分类: 卷四
书籍章节: 手部第八
夫欲取手足经穴,先以指按井穴“经渠”,缓缓从指所之而上,则筋肉自分,到肘中大筋外,“尺泽”之处乃为流注之“谿谷”。《内经》所谓分肉之间,“谿谷”之会,以荣卫舍大气者,是也。如络穴别走他经者,则须据其经考之。

《骨度篇》曰: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脘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

按:《正误》曰:自大椎下脊中,至肘尖为一尺七寸,妄。

手部总图

〖手太阴肺及臂(凡十八穴)〗

●少商(《灵枢》)

一名“鬼信”(《千金》)。手大指内侧,去端如韭叶(《素问》)。为井(《灵枢》)。爪甲上与肉交者(《同上》)。禁灸(《圣济》《资生》)。

按:凡去爪甲如韭叶者,去其爪甲所与肉交形似韭叶者也,故古典言爪甲上与肉交者,俗人不悟,以为去爪甲容韭叶许,误矣。何则甲后容韭叶,则过第一节也,妄哉。《折衷》云:《甲乙》少泽穴下曰:在手小指端,去爪甲一分,据之则韭叶之分寸,当为一分。凡爪甲上,谓甲后也;手之上下,指尖头为下;前后指尖头为前;手指之内外,以伏掌言之。《外台》《甄权》曰:大拇指甲,外畔当角,是以反掌言之,与古说不合,“外”恐写讹。《圣济》曰:唐刺史成君绰,忽颔肿大如升,喉中闭塞,水粒不下三日,甄权以三棱针刺之,微出血,立愈。

●鱼际(《素问》)

手鱼也,为荥(《灵枢》)。手大指本节后内侧,散脉中(《甲乙》)。禁灸(《入门》)。

按:鱼者谓手鱼腹也。此穴世人多取掌后横纹内侧,误矣。《灵枢》曰:鱼际者,手鱼也。滑寿曰:曰鱼,曰鱼际云者,谓掌骨之前,大指本节之后,其肥肉隆起处,统谓之鱼,鱼际则其间之穴名也。又孙真人《脉论》曰:从肘脘中横文,至掌鱼际后文,却而十分之,所谓鱼际,指鱼腹赤白肉际也。凡鱼腹四边,皆可谓鱼际也。《脉论》所说者非穴名也。《折衷》曰:凡手足拇指之节数,原与诸指不同,故于诸指也,第三节为本节也,于拇指也,第二节为本节也。即《入门》所谓鱼际在大指二节后,内侧散脉中,是也。独张氏以为本穴在寸口之前,鱼之后,以侧腕高骨强为本节,非也。《十四经钞》曰:《经》曰:入寸口上鱼循鱼际,出大指之端是,可见经脉流行之次序。然滑氏取穴于鱼腹下腕骨上,故于本文上鱼下为句。学者其再详之。

●大渊(《素问》)

一名“鬼心”(《千金》)。鱼后一寸陷者中也,为腧(《灵枢》)。掌后(《甲乙》)。横纹头(《明堂》)。

按:鱼后鱼腹后也。鱼际后有腕骨,阻腕骨是即一寸弱,故此穴取腕后也。《聚英》曰:一名“太泉”,非是。说见渊液。《大成》作掌后内侧横纹头,非也。《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太渊,不与《本输篇》合。

●经渠(《灵枢》)

寸口中也,动而不居为经(《灵枢》)。陷者中(《甲乙》)。脉中(《圣济》)。禁灸(《甲乙》)。

按:动而不居,谓动脉也。《入门》云:寸口下,近关上脉中。非矣。

●列缺(《灵枢》)

一名“童玄”(《折衷》引《医统》,今本不见)。腕上分间,去腕寸半,别走阳明也(《灵枢》)。骨罅宛宛中(《外台》引《甄权》)。旁关骨上侧(《增注》)。为原(《千金》)。

按:分间谓分肉间也。“寸半”旧作“半寸”,字倒错也,据《甲乙》订之。《外台》《甄权》曰:腕后臂侧三寸交叉头,两筋骨罅宛宛中,“三寸”二字误也。《资生》作以手交叉头指末。《神应经》作手侧腕上寸半,以手交中指头末,两筋两骨罅中。《发挥》从之,而中指作头指。注曰:当作食指。《折衷》曰:第二指为头指,即食指也。又谓之盐指。《发挥》注曰:头指当作食指,非也。《类经》引滑氏作食指末。《聚英》《医统》《吴文炳》共引滑氏作头食指末。《大成》作食指尽处。《入门》作盐指。《宝鉴》引《资生》作中指。今试之不当寸半处,不可从也。此穴当阳明经之分。《甲乙》曰:太阴之络,是脱别走阳明之四字也。《外台》注曰:谨按《铜人针经》《甲乙经》《九墟经》无五藏所过为原穴,惟《千金方》《外台秘要方》有之。盖是林亿之注也。乃今原穴,皆记各穴下,又抄《十二原篇》征古时有原穴。原穴见大渊下,与《千金》不同。

●孔最(《甲乙》)

太阴之郄,去腕七寸(《甲乙》)。陷者宛宛中(《明堂》)。

按:“去腕”,《千金》《千金翼》《外台》《明堂》等作“腕上”。《入门》《宝鉴》作“腕侧上”。《金鉴》云:上骨下骨间未知所指,不可从《甲乙》。有专金二七水之父母八字。《千金》《外台》共不载,是五行家之文,非皇甫氏之文,注语误入本文。注云:此处阙文,非也。

●尺泽(《素问》)

一名“鬼受”(《千金》)。一名“鬼堂”(《千翼》)。肘中之动脉也,为合(《灵枢》)。肘中约上(《甲乙》)。臂屈横纹中,两筋骨罅陷者宛宛中(《外台》引《甄权》)。大筋外(《入门》)。禁灸(《甄权》)。

按:“尺”《甲乙》作“天”,刊误。《明堂》作“释”,臂屈下有“伸”字。《聚英》作“屈肘”。《吴文炳》肘中作“肘后”,约上谓横纹约上也。

●侠白(《甲乙》)

天府下,去肘五寸动脉中,手太阴之别(《甲乙》)。尺泽上五寸(《冈本》)。

按:“侠”《吴文炳》作“夹”。《寿世保元》曰:先于两乳头上涂墨,合两手直伸夹之,染墨处即是穴也。恐有差,不可从。

●天府(《素问》)

腋内动脉(《灵枢》)。腋下三寸,臂臑内廉动脉中(《甲乙》)。举臂取之(《圣济》)。禁灸(《甲乙》)。

按:《资生》《类经》曰:以鼻取之。《入门》作举手以鼻取之。《吴文炳》《金鉴》作以鼻尖点墨,共是捷法也。欲据此法须急举手,缓则当侠白,故不取捷法。《吴文炳》并《大成》作肘腕上五寸。非也。

〖手厥阴心主及臂(凡十六穴)〗

●中冲(《灵枢》)

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为井(《灵枢》)。去爪甲如韭叶陷者中(《甲乙》)。爪甲角(《次注》)。内端(《大全》)。

按:《内经》《甲乙》诸书无“内外侧”字。《次注》《聚英》言爪甲角,亦无内外文。《大全》言内端者,原于《邪客篇》。稻垣道恒《筋骨铜人图》曰:手厥阴中冲穴,古来不辨中指之内外。《灵枢》二篇曰:劳宫掌中,中指本节之内间也。劳宫在内间,则中冲亦当在中指内侧也。《七十一篇》曰:心主之脉,出于中指之端,内屈,循中指内廉以上,留于掌中。既曰:端内。曰:内廉明是中指内侧。爪甲角,按:《本腧篇》曰:心出于中冲手少阴也,是厥阴而言少阴。张介宾曰:以心与心胞本同一脏,其气相通,皆心所主。又引《邪客篇》曰:手少阴之脉独无腧,然而此篇既论井、荣、腧、经、合,则不当为无腧之解也。《金匮真言论》曰:南风生于夏,病在心,俞在胸胁。又论俞者可见也,只与《邪客篇》异例也。《本腧》一篇,不及手厥阴,乃知脱少阴一条,传写误以“厥阴”作“少阴”。《邪客篇》明言心主之脉出于中指端,内屈,循中指内廉以上,厥阴起中指者可知也。又《经筋篇》曰:手心主之筋起于中指,手少阴之筋起于小指之内侧,此篇不曰脉而曰筋,其所通亦不同。张曰:经脉营行表里,经筋出入脏腑,然而终篇不论此事,盖臆说。古人皆言《内经》,不出于一时一人之手,若《灵枢》无异论,然间亦有可疑者焉。至心与心主之两脉多不吻合,盖以不出一口之论也。

●劳宫(《灵枢》)

一名“五里”(《甲乙》)。一名“鬼路”(《千金》)。一名“掌中”(《类经》)。掌中,中指本节之内间也,为荥(《灵枢》)。掌中央,动脉中(《甲乙》)。横纹(《资生》)。

按:掌中,手掌中央也。《明堂经》作手心中,以无名指屈指头着处是也。《发挥》曰:《资生经》云:屈中指,以今观之,莫若屈中指无名指,两者之间取之为允。今按:《资生经》曰:屈无名指着处是,与滑氏所引不同。《入门》曰:屈中指取之,皆捷法也。予试之间,有不合者不可用也,屈指使掌中凹,直中指内间,横纹中陷者,此穴也。捷法不可悉废,亦不可深泥也。十三鬼鬼穴、鬼路即劳宫也,详于间使。

●大陵(《灵枢》)

一名“心主”(《脉经》)。一名“鬼心”(《大全》)。掌后两骨之间方下者也,为腧(《灵枢》)。手腕第一约理中,当中指(《肘后》)。

按:《千金》注以鬼心为大渊。《大全》为大陵。《折衷》引《千金》亦为大陵。盖以《千金》掌后横文名鬼心,有两说,未知孰是,姑存二说。方下谓陷中也。《脉经》曰:心主在掌后横理中。《肘后》曰:心主云云,其文以《肘后》为详,故系之本注,又以“心主”为一名。《千金》曰:吐血呕逆,灸手心主五十壮。《千金翼》云:大陵是也。《甲乙》《千金翼》《外台》《资生》《发挥》作两筋间陷者中。《千金》作两骨间。《次注》作掌后骨两筋间。《类经》《聚英》《医统》《金鉴》作掌后骨下横纹中,义同。《十二原篇》曰:阳中之大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是心包经而为心之原者,说已见。

●内关(《灵枢》)

去腕二寸,出于两筋之间(《灵枢》)。络别走少阳(《甲乙》)。与外关相对(《类经》)。大陵后二寸(《入门》)。为源(《千金》)。

按:《灵枢》曰:刺两关者,伸不能屈,两关者内关、外关也,谓伸肘而取之也。《千金》注曰:《外台》作五寸。今本作二寸。

●间使(《灵枢》)

一名“鬼路”(《千翼》)。两筋之间,三寸之中也,为经(《灵枢》)。掌后三寸陷者中(《甲乙》)。大陵后三寸(《入门》)。

按:三寸之中,言掌后三寸,两筋之中间也。《肘后》作两腕后,“两”字衍。“鬼路”《千金翼》云:从手横纹上三寸,两筋间针度之,名鬼路,此名间使。《大全》《歌括》《类经》并为一名。《千金》十三鬼穴注为劳宫者,恐非也。《千金·风癫篇》作腕后五寸臂上两骨间。《千金翼·诸风篇》作二寸,误。

●郄门(《甲乙》)

手心主之郄,去腕五寸(《甲乙》)。掌后(《千金》)。大陵后五寸(《入门》)。

按:《千金》注曰:《外台》云:去内关五寸。今本无此语。

●曲泽(《灵枢》)

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为合(《灵枢》)。大筋内侧横纹中动脉(《神应》)。

按:屈者屈肘也。《甲乙》作屈肘。《入门》作肘腕内横纹中央,非也。

●天泉(《甲乙》)

一名“天温”(《甲乙》)。曲腋下(去臂)二寸,举臂取之(《甲乙》)。

按:“温”《外台》《资生》《类经》《聚英》《宝鉴》《吴文炳》《医统》《大成》并作“湿”。《千金》无“去臂”二字。是也。《类经》作去肩臂不稳,据去臂二字,则当曲泽上二寸,对腋处。然前人共取之于臑内廉对腋处,腋下二寸自曲泽随分肉而上,则至腋下退二寸,此穴也。《千金》并《翼方》《外台》作举腋取之。无异义。

〖手少阴心及臂(凡十八穴)〗

●少冲(《甲乙》)

一名“经始”(《甲乙》)。手小指内廉之端,去爪甲如韭叶,手少阴脉之所出也,为井(《甲乙》)。爪甲角(《资生》)。

按:凡手指言内外者,以伏掌而取之,故此穴取小指爪甲角对无名指处,直少府后也。《灵枢》阙少阴一条。《本输篇》曰:心出于中冲,手少阴也,说既见。

●少府(《甲乙》)

小指本节后陷者中,直劳宫,为荥(《甲乙》)。掌内(《大全》)。

按:“本”《千金》作“大”,在掌中小指次指间,横直劳宫。今世人取掌外侧者,非也。《类经》《聚英》《大成》作骨缝,亦粗,《金鉴》曰:小指本节末外侧。非也。

●神门(《甲乙》)

一名“兑冲”,一名“中都”(《甲乙》)。一名“锐中”(《聚英》)。掌后锐骨之端(《灵枢》)。陷者中,为俞(《甲乙》)。当小指(《次注》)。动应于手(《同上》)。

按:《甲乙经》作兑骨。《千金》《外台》等同。“兑”,“锐”通。凡称兑骨,皆言骨头尖者也。兑眦、兑肉共同。滑寿、张介宾以兑骨为腕下踝骨,后世诸人不晓,遂以据之。冈本氏和语抄,辨之详矣。果滑、张之说是乎。《素问》曰:颅际兑骨,又曰肘外锐骨,岂头肘有踝骨邪!《类经》曰:足跗后圆骨,曰“踝”;手腕后圆骨亦名“踝”,圆锐形异,何其言之妄也。腕骨注曰:起骨下。阳谷注曰:锐骨下养老。注曰:踝骨上。岂一踝骨而有三名乎!说详于后。予故以自肘至腕一尺二寸半法定之,先取掌后横纹后一寸,当小指间点之,此为通里穴,次取横纹与通里之中央动脉中,此掌后五分,乃为阴郄穴,则神门自在掌后尖骨端横纹微后可见也。后人泥滑、张之说,以心经取诸侧腕,故以神门为腕骨中侧,腕宛宛中,误矣。《缪刺篇》云:少阴锐骨之端。《次注》曰:谓神门穴也。今取心经于掌内侧小指无名指间,直到肘外锐骨之内也,掌后侧腕为小肠经。说见于后。俗医之取此四穴,唯布四指以定之,妄谬甚矣。《次注》作掌后五分。不取。

●少阴郄(《甲乙》)

掌后脉中,去腕五分(《甲乙》)。当小指无名指间(《增注》)。

按:《甲乙》少阴上有“手”字。《外台》《次注》作“少阴郄”。《千金》并《翼方》《资生》《圣济》无“少”字。后世皆同。

●通里(《灵枢》)

掌后一寸,别走太阳(《灵枢》)。陷者中(《明堂》)。直阴郄后(《增注》)。

按:“里”《千金》《千金翼》作“理”。“掌”《甲乙》作“腕”。《经脉篇》云:去腕一寸半。马莳曰:“半”字衍,观下掌后一寸可见。是也。诸书共无“半”字。《类经》作腕侧。非也。说见下。

●灵道(《甲乙》)

掌后一寸五分,为经(《甲乙》)。

按:《甲乙》或曰一寸,诸书皆载之,掌后一寸,此通里也。《千金》不载,或曰一说,是也。

●少海(《甲乙》)

一名“曲节”(《甲乙》)。肘内廉节后陷者中,动脉应手,为合(《甲乙》)。与小肠经小海夹肘内大骨相对(《增注》)。禁灸(《甄权》)。

按:小海、少海二穴,唯隔一骨内外耳,故诸医聚讼纷纷。小海注曰:夹肘内大骨外廉;少海注曰:夹肘内大骨内侧,其义较然著明,故《增注》曰:与小肠经小海夹肘内大骨相对。小肠经支正,既取外廉,则小海又在大骨外可知也,故《甲乙》少海注云:肘内廉节后,可见已。《外台》所引《甄权》曰:穴在臂侧曲肘内横纹头,屈手向头而取,是少海穴,欲取此经,仰手微屈腕,又微屈肘内向,自掌后神门穴,就分肉缓缓到肘内,过大骨,又内侧数寸,留腋下中央,聚毛里是极泉也。取小肠经,亦屈腕屈肘,若前法自后谿缓缓随外侧到肘内,夹大骨出外廉是小海穴也,俱以分肉探之,奚疑,故取小海,唯过肘内大骨取陷者中,则不拘。甄氏所谓横纹头,自得之也。《千金翼》《铜人》《资生》《入门》《类经》《聚英》《医统》共从甄氏说。如《次注》《明堂》《资生》《发挥》《吴文炳》《聚英》《医统》并云:肘内大骨外,去肘端五分。冈本氏以为小肠经小海穴注混于此,是也。

●青灵(《明堂》)

肘上三寸,伸肘举臂取之(《明堂》)。禁刺(《入门》)。

按:《甲乙》《千金》《外台》不载此穴。近时针灸书皆有。《入门》作“青灵泉”。《发挥》无“伸肘”字。《吴文炳》作伸臂举臂。《折衷》曰:小海后三寸。

●极泉(《甲乙》)

腋下筋间动脉入胸中(《甲乙》)。臂内(《圣济》)。

按:《千金》“胸”作“骨”,字误。《千金翼》《外台》《吴文炳》无“中”字。《入门》《医统》《宝鉴》“中”作“处”。《折衷》曰:腋下中央,聚毛里是穴,得之。

〖手阳明大肠及臂(凡二十八穴)〗

●商阳(《灵枢》)

一名“绝阳”(《甲乙》)。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素问》)。为井(《灵枢》)。内侧(《甲乙》)。爪甲角(《千金》)。禁灸(《入门》)。

按:“大指”、“次指”,《类经》《金鉴》作“食指”。《入门》《大全》作“盐指”,无异义。下同。

●二间(《灵枢》)

一名“间谷”(《甲乙》)。本节之前二间,为荥(《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

按:本节之前,谓大指、次指本节之前,受上文,故略之也。三间亦同。《聚英》《吴文炳》作“食指”。说见上。

●三间(《灵枢》)

一名“少谷”(《甲乙》)。本节之后三间,为腧(《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

按:《圣济》作内廉侧。《千金翼·疟病篇》曰:虎口第二指节下一寸。

●合谷(《灵枢》)

一名“虎口”(《甲乙》)。大指岐骨之间,为原(《灵枢》)。大指次指间(《甲乙》)。大指虎口两骨间陷者中(《千金》)。妊娠不可刺(《圣济》)。

按:大指与次指,岐骨也。《明堂》作两骨罅间宛宛中,无异义。《千金翼》曰:虎口后纵纹头立指取之,宛宛中纵纹头,不及岐骨,故不取此穴。孕妇禁刺。盖徐文伯故事,说见于三阴交。

●阳谿(《灵枢》)

一名“中魁”(《甲乙》)。两筋间陷者中也,为经(《灵枢》)腕中上侧(《甲乙》)。张大指次指取之(《金鉴》)。

按:“筋”《甲乙》作“傍”,非也。腕中,腕骨之中也。《十四经钞》作“关骨下”,非也。《资生》曰:辛师旧患伤寒方愈,食青梅既而牙疼甚,有道人为之灸,屈手大指本节后陷中,灸三壮,初灸觉病牙痒,再灸觉牙有声,三壮疼止,今二十年矣,恐阳谿也。今按治龋齿痛者,合谷有奇验,其以为阳谿,非。

●偏历(《灵枢》)

去腕三寸,别入大阴(《灵枢》)。陷者中(《明堂》)。上侧(《增注》)。

按:“去腕”,《甲乙》以下诸书作“腕后”,义同。“别入”《甲乙》作“别走”,《圣济》《聚英》《发挥》《宝鉴》作“腕中后”。

●温溜(《甲乙》)

一名“逆注”,一名“蛇头”(《甲乙》)。腕后六寸(《甲乙》)。动脉中(《明堂》)。从偏历穴上行三寸(《金鉴》)。

按:“溜”《千金》《千金翼》《明堂》《宝鉴》作“留”,古通用。《入门》作“流”。《资生》《吴文炳》《医统》《大成》“蛇”作“池”,《大全》作“地”,《聚英》作“沱”,字误。《甲乙》载少士五寸,大士六寸。《千金》《外台》以下诸书从之。凡分寸据其人折量,岂独此穴以大士、少士别之耶!故不取。《明堂》作五寸六寸间,亦不取。《徐氏歌》作腕后五寸,非。《铜人》并大原先安《医门摘要》作小士六寸,大士五寸。错置。

●下廉(《甲乙》)

辅骨下,去上廉一寸,与辅齐兑肉其分外邪(《甲乙》)。曲池下四寸(《类经》)。

按:《入门》《大全》作曲池前五寸,并非也。辅骨下,辅骨之前也。“与”旧作“恐”,盖字误,今改作与。《千金》无与辅以下九字。邪,斜也。其分,分肉也。《外台》《资生》《圣济》以下诸书,并无“与齐”二字。“邪”《外台》《类经》《入门》作“斜”。《资生》作“针”。《聚英》《吴文炳》《大成》引《铜人》作“斜针”。

●上廉(《甲乙》)

三里下一寸,其分抵阳明之会,外斜(《甲乙》)。曲池下三寸(《类经》)。

按:阳明之会,旧作阳之会。《外台》等有“明”字,今补之。《资生》作其分独抵阳明之会。外、斜、针《圣济》《医纲》无“针”字。《医统》无“斜针”二字。《千金》无“其分”以下八字。《入门》《大全》作曲池前四寸,非也。

●手三里(《甲乙》)

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兑肉之端(《甲乙》)。

按:《明堂》《聚英》作“三里”,一名“手三里”。《大成》《吴文炳》从之,非是。《资生》《神应》《入门》《大全》作曲池下三寸。是上廉穴,不可从也。今从《甲乙》取之锐肉端,可也。《折衷》曰:一名“鬼邪”,非鬼邪是足三里。

●曲池(《灵枢》)

一名“鬼臣”(《千金》)。一名“阳泽”(《千翼》)。肘外辅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为合(《灵枢》)。肘骨中以手按胸取之(《甲乙》)。屈肘两骨之中(《次注》)。臂相连处(《本事》)。

按:《千金翼·小肠篇》曰:阳泽一名鬼臣,今移入一名。按:“胸”《次注》《资生》以下诸书作“拱”。“胸”《千金》曰:肘后转屈肋曲骨之中,转,辅之误。肋,肘之误。《资生》作屈肘曲中,盖脱字。“两骨”《外台》《圣济》《明堂》《发挥》作“曲骨”。此穴应屈肘,迫其两骨屈曲间取之。《千金·诸风篇》作两肘外曲头。世人多据《明堂》《本事方》《入门》等取横纹头者,误也。(《本事方》曰:臂相连处,以手拱胸取之纹尽处,是穴)。

●肘窌(《甲乙》)

一名“肘尖”(《外科枢要》)。肘大骨外廉陷者中(《甲乙》)。与天井相并,相去一寸四分(《类经》)。近大筋(《入门》)。曲池外旁微后隔骨陷中(《增注》)。

●五里(《灵枢》)

一名“尺之五里”(《灵枢》)。天府下五寸(《素问》)。肘上三寸,行向里大脉中央(《甲乙》)。禁刺(《甲乙》)。

按:“向”《千金》并《翼方》作“马”,误。“脉”《入门》作“筋”。

●臂臑(《甲乙》)

一名“头冲”(《千金》)。一名“颈冲”(《千翼》)。肘上七寸,?肉端(《甲乙》)。肩髃下一夫,两筋两骨罅陷宛中,平手取之,不得拏手,令急其穴即闭(《资生》)。禁刺(《资生》)。

按:“七寸”旧作“七分”。“?”旧作“腘”,皆传写之误。今据《千金》《外台》等订之。“一夫”《铜人图》作“三寸”,是也。然不可辄改。《千金》曰:头冲在伸两手直向前,令臂着头对鼻所注处,灸之各随年壮。《千金翼》云:一名“臂臑”。又按:《千金翼》伸两,作两伸。“注”作“立”,《外台》作“住”。此法恐致差谬,故不取。

〖手少阳三焦及臂(凡二十四穴)〗

●关冲(《灵枢》)

手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灵枢》)。爪甲上去端如韭叶(《素问》)。与肉交者(《灵枢》)。爪甲角(《甲乙》)。无名指甲后(《千翼》)。禁灸(《甄权》)。

按:《入门》小指、次指作四指。《资生》一云:握拳取之。《缪刺论》云: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王冰曰:谓关冲穴。《新校正》曰:按《甲乙经》关冲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误也。

●液门(《灵枢》)

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灵枢》)。陷者中(《甲乙》)。本节前陷(《入门》)。

按:“液”《甲乙》《千金翼》《外台》作“腋”,《千金》作“掖”,今从《灵枢》。《资生》一云:握拳取之。

●中渚(《灵枢》)

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腧(《灵枢》)。握掌取之(《入门》)。

按:本节之后,谓小指、次指间本节之后也。受上文故不重言。《千金》《外台》作本节后间。诸书从之。《千金翼》作小指、次指后本节后间。盖上“后”字,衍。《聚英》《宝鉴》《吴文炳》《医统》《大成》作液门下一寸。拘矣。

●阳池(《灵枢》)

一名“别阳”(《甲乙》)。腕上陷者之中也,为原(《灵枢》)。手表上(《甲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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