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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八岁,形气甚弱,其父责令读书,予见之,谓其父曰:令郎形气弱,当怀保之,不可一于严也。乃留养脾、肥儿丸与之,调理半年。后病成疳矣,先请一老医,不知幼科,谓之伤食,用一粒金丹服之,病乃剧。请予,予曰:前与养脾丸、肥儿丸服尽乎? 曰: 未服也。又问曰:今服者何方也?曰:一粒金丹。予辞曰:不可治矣。一粒金丹内有草乌、巴豆大毒之药,岂可常服者乎。此儿脾胃素弱怯,食少而瘦,故以肥儿丸调理,应服而不服;一粒金丹大伤犯胃气,此不应服而服,伤之重伤,谓之虚虚,死在旦夕。后果死。
《幼科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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